






按照《天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程管理办法》(津工信规〔2019〕4号)和《关于开展2019年度天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津工信中小企服〔2019〕15号)文件要求,结合资金安排,现拨付“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第二批奖励资金28.42万元,在2021年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

按照《天津市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政策暂行实施办法》(津财建一〔2019〕45号)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天津市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津工信中小企服〔2020〕6号)文件要求,根据第三方机构评审结果,现对6家融资担保机构拨付降费奖补资金合计494.43万元。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持续扩大有效投资工作要求,抓好工业技术改造项目建设,加强项目服务,提升工业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增强发展后劲,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开展我市2021年度工业重点技术改造示范项目报送工作。

为加强我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基地”)建设工作,通过政策引导和绩效管理,不断优化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环境,按照《天津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绩效评价暂行办法》(津中小企规〔2018〕1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相关要求。

按照《天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程管理办法》(津工信规〔2019〕4号)和《关于开展2019年度天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津工信中小企服〔2019〕15号)文件要求,根据评审机构与评审专家意见,结合2020年度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计划,对268家企业认定为2019年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并择优拨付68家企业第一批奖励资金1591.58万元,在2020年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

为加快绿色数据中心建设,引领数据中心走高效、低碳、集约、循环的绿色发展道路,日前,工信部办公厅等六部门联合印发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 国管局办公室 银保监会办公厅 能源局综合司关于组织开展国家绿色数据中心(2020年)推荐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节函〔2020〕183号,以下简称《通知》),现转发你们(附件1),并就我市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13号),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培育发展工业通信业团体标准的实施意见》(工信部科〔2017〕324号)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展2020年度“百项团体标准应用示范”项目申报工作。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0〕159号)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工作的通知》(津工信中小企服〔2020〕8号)要求,经企业申报,并由政府采购确认的第三方评审机构组织专家开展形式审查、专家评审和现场核查等评审工作,根据专家评审结果和专家意见,并结合工信部下达我市的推荐名额,拟推荐40家企业参加工业和信息化部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评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网络安全产业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提升网络安全产业发展水平,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年网络安全技术应用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工信厅网安函〔2020〕190号)要求,我局将在全市开展网络安全技术应用试点示范项目(以下简称“示范项目”)推荐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