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新时代农业农村经济形势的深刻变化,充分调动专家建言献策、参与乡村振兴和农业高质量发展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农业专家“智库”作用,提高“三农”工作分析决策水平,经研究,决定成立河北省“三农”工作专家咨询委员会和各类专家顾问组,建立“三农”专家库。
根据农业农村部《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申请人资格确认评定规范》有关规定,经审查符合受理基本条件,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培养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21〕25号)要求,2021年全国将遴选100名青年农业科技人才,纳入“十四五”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培养计划。
根据《关于开展第二批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创建工作的通知》要求,省委农办、省农业农村厅会同省委宣传部、省民政厅、省司法厅和省乡村振兴局,组织各地开展乡村治理示范村镇申报工作。
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第五届河北省突出贡献技师申报工作的通知》(冀人社字〔2021〕160号)有关要求,经组织基层推荐、市级初评、省级审核,拟推荐1人参加第五届河北省突出贡献技师评选,现予以公示。
把舞台搭在社会上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关键之年。为全力支持脱贫地区开展相关工作,切实加快项目实施,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按照省、市《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办法》有关要求,现将市级以上资金分配情况公示如下(见附件)。 公示时间:长期。如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电话或邮箱反映。
现将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2021年度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实施方案》公示如下(见附件)。
2021年海港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已通过专家评审,符合立项要求,现进行公示。
现将卢龙县、昌黎县、海港区、抚宁区、开发区、北戴河等6个县区分别制定的2021年度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安排计划公示如下(见附件)。 公示时间:长期。如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电话或邮箱反映。
按照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1年河北省美丽休闲乡村暨中国美丽休闲乡村申报和监测工作的通知》(冀农发〔2021〕139号)要求,我市专门下发《关于做好2021年河北省美丽休闲乡村暨中国美丽休闲乡村申报和监测工作的通知》,进行了安排部署。在村级自愿申报的基础上,各县区申报卢龙县蛤泊镇鲍子沟村、青龙满族自治县肖营子镇石城子村和北戴河区海滨镇河东寨村共3个省美丽休闲乡村,山海关区石河镇望峪村,海港区石门寨镇房庄村、蟠桃峪村,北戴河区戴河镇北戴河村、费石庄村,青龙满族自治县青龙镇龙潭村、隔河头镇大森店村共7个村接受监测,卢龙县石门镇东阚村,放弃监测、未提供监测材料。
2021年昌黎县茹荷镇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实施方案)已通过专家评审,符合立项要求,现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