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推荐河北省“三农”工作专家咨询委员专家顾问组专家的通知

时间:2021-08-30 浏览:49次 来源:河北省农业农村厅

各有关单位:

为适应新时代农业农村经济形势的深刻变化,充分调动专家建言献策、参与乡村振兴和农业高质量发展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农业专家“智库”作用,提高“三农”工作分析决策水平,经研究,决定成立河北省“三农”工作专家咨询委员会和各类专家顾问组,建立“三农”专家库。现组织开展入库专家遴选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及主要职责

(一)组织机构。“三农”工作专家咨询委员会和各类专家顾问组是省农业农村厅“三农”工作决策咨询机构。其中“三农”工作专家咨询委员会聘请省内外涉农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农业管理部门和企业有较高学术造诣现职领导、知名专家、科技及管理人员任委员。“三农”工作专家咨询委员会下设若干个专家顾问组(设置类别见附件1),各专家顾问组成员一般任期三年,由省农业农村厅统一颁发聘书。

(二)主要职责。“三农”工作专家咨询委员会在主任委员领导下开展工作,重点在农业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技术咨询、人才培养、乡村建设、农业经济管理、农业生产等方面,为现代农业发展和乡村振兴的宏观决策建言献策,为微观领域提供咨询和服务。各类专家顾问组在专家咨询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进行区域性、专业性较强的微观领域的学术或技术活动。主要职责是:

1.参与本行业、本专业、本领域重大问题的调研、论证、咨询等活动,并对影响全省农业农村发展全局性的重大专业性问题提出建议。

2.参与或组织本行业、本专业、本领域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的制定和咨询论证。

3.参与或组织本行业、本专业、本领域重大技术引进和技术改造项目的咨询论证。

4.负责提供本行业、本专业、本领域国内外发展方面的重要信息,提出服务我省现代农业农村发展的方针、政策、意见和建议。

5.组织解决本行业、本专业、本领域生产中的技术难题。

6.参与本行业、本专业、本领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提供技术咨询意见及建议。

二、申报推荐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严谨的科学精神,学风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公正。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较高的职业素养,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坚持原则,作风扎实。

(三)具有正高级专业职称,在本专业具有领先的技术能力、管理能力和业务水平,熟悉本专业领域国内外发展状况,在行业内有良好信誉。

(四)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70周岁。对在国际上和省内外有一定影响的资深教授和专家可以不受国籍、年龄和在职与否的限制。

三、具体申报要求

(一)各类专家顾问组成员采取本人自愿申报、所在单位推荐、省农业农村厅审核的办法产生,一般任期三年,由省农业农村厅统一颁发聘书。申报人员既可以是涉农高校、科研院所、推广单位在职或退休人员,也可以是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科技人员。鼓励省外符合条件的科技人员参加申报推荐。

(二)各单位专家推荐无具体名额限制。请各单位认真做好专家的申报遴选推荐工作,加强对专家信息准确性和真实性审查,尽量不要遗漏符合条件专家,高质量完成专家遴选推荐工作。

(三)请各单位于2021年9月5日前,将《专家汇总表》(附件2)、《河北省“三农”专家顾问组专家申报推荐表》(附件3)签字盖章后报送省农业农村厅科技教育处,并发送电子版。

联系人:省农业农村厅科技教育处 毛娅楠,0311-86256858

邮  箱:nytkjc@126.com   邮  编:050011

通讯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裕华东路88号农业大厦809室

附件:1.专家顾问组设置类别表

           2.专家汇总表

           3.河北省“三农”专家顾问组专家申报推荐表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