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企业服务
    • 知识产权
    • 资质认定
    • 专项资金
    • 年度规划
    • 第三方业务
    • 其他
  • 政策信息
  • 专家信息
  • 恒正学院
    • 公益课
    • 会员课
    • 精品课
    • 政策汇编
  • 新闻资讯
  • 平台介绍
登陆 |
注册
企业会员 第三方会员
恒正集团
首页 首页 >> 政策信息
时间
全部
过去一周
过去一月
过去一年
地区
全国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部门
全部
科技部门
发改部门
工信部门
农业部门
商务部门
人社部门
文化旅游部门
市场监督部门
生态环境部门
自然资源部门
乡村振兴局
财政部门
教育部门
住建部门
民政部门
卫健部门
水利部门
其他
级别
全部
国家级
省级
市级
区县级
行业
全部
电子信息
生物医药
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新材料
节能环保
高技术服务业
新能源
现代农业
资源循环利用
航空航天
  •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建立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民营企业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1-07-26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建立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民营企业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建立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民营企业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民营经济处时间:2021-07-26 14:48    市级各有关单位、区民营经济主管部门(区民营办): 为进一步激发民营企业活力和创造力,推动民营企业改革创新,不断深化创新驱动战略,鼓励民营企业积极引进“两院”院士、重点技术领域和行业学术技术等高层次人才开展科技研发,继续组织开展对建立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民营企业的资助政策项目申报工作。现将《2021年开展建立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民营企业资助项目申报工作指南》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 关于加强城市重要基础设施安全防护工作的紧急通知
    2021-07-26

    关于加强城市重要基础设施安全防护工作的紧急通知

    关于加强城市重要基础设施安全防护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26 来源:基础司 [ 打印 ] 微博微信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城市重要基础设施 安全防护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改电〔2021〕2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对防汛救灾工作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抓细抓实各项防汛救灾措施。针对一些地方防汛救灾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为加强城市重要基础设施安全防护,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即开展灾害隐患全面排查。对运营和在建的城市轨道交通、铁路、公路、市政道路

  • 关于对衡水市“农广学员创业标兵”和“农广学员新秀”推荐的公示
    2021-06-21

    关于对衡水市“农广学员创业标兵”和“农广学员新秀”推荐的公示

    根据河北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关于开展农民教育培训“双十宣介”活动的通知》(冀农广校[2021]4号)精神,推广宣传农广校学员创业成功典型,激励农广校学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更好地发挥优秀学员的示范带动作用,引领 全市农民教育培训事业的创新发展,经过县校推介、遴选,从学员的年龄、文化、产业规模、示范辐射带动作用等进行了认真审核。经过评审,在全市农民教育培训学员中拟选出2名农广学员创业标兵、2名农广学员新秀,参加全省双十宣介活动评选,名单如下:

  • 关于发布2021年天津市农业机械试验鉴定产品种类指南(第二批)的通告
    2021-07-13

    关于发布2021年天津市农业机械试验鉴定产品种类指南(第二批)的通告

    根据《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18年第3号)、《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工作规范》(农业农村部农机发〔2019〕3号文)及《天津市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我中心研究制定《2021年天津市农业机械试验鉴定产品种类指南(第二批)》(见附件)。经天津市农业发展服务中心批准,现予发布并从即日起实施。

  • 市农业农村委 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的通知
    2021-07-13

    市农业农村委 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的通知

    各涉农区农业农村委、财政局,市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为规范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充分发挥政策效益,落实好党中央“三农”工作决策部署、《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42号)和《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津政办函〔2019〕39号),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计财〔2021〕8号),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了《天津市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 关于全国星级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天津市候选机构和全国星级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天津市候选服务组织的公示
    2021-07-09

    关于全国星级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天津市候选机构和全国星级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天津市候选服务组织的公示

    根据《关于开展全国星级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和星级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遴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对天津市静海区农业科学技术研究所、天津市宝坻区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天津市津南区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天津市西青区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天津市蓟州区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天津市武清区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和天津市天祥水产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市保农仓病虫害防治专业合作社、天津市德太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天津市北辰区益多利水产品养殖专业合作社予以公示。

  • 市农业农村委关于公布农业产业化经营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监测合格名单的通知
    2021-06-23

    市农业农村委关于公布农业产业化经营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监测合格名单的通知

    各涉农区的农业农村委,有关单位: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农委等七部门关于加快农业产业化经营市级重点龙头企业发展意见的通知》(津政办发〔2011〕106号)规定,市农业农村委开展了天津市第一批至第十批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监测工作。在区和有关单位初审上报基础上,市农业农村委组织专家进行了严格审核监测。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天津市金钟农副产品有限公司等123家企业监测合格,继续保留市级重点龙头企业资格。19家企业因主要指标不符合市级重点龙头企业标准或不能提供有效监测材料,监测不合格,取消其农业产业化经营市级重点龙头企业资格。

  • 天津市2021年绿色高质高效行动项目公示
    2021-06-11

    天津市2021年绿色高质高效行动项目公示

    按照农业农村部种植业管理司《关于开展2021年绿色高质高效行动的通知》要求,结合天津市种植业发展实际,我市开展绿色高质高效行动。经组织申报、专家论证等程序,拟确定蓟州区和武清区承担玉米绿色高质高效整建制区,宝坻区承担水稻绿色高质高效整建制区,市优质农产品开发示范中心、中化现代农业有限公司天津技术服务中心和天津农垦小站稻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承担小站稻绿色高质高效示范片。现予以公示。

  • 关于天津市前十批农业产业化经营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申请监测有关情况的公示
    2021-05-25

    关于天津市前十批农业产业化经营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申请监测有关情况的公示

    为推进我市农业产业化经营,进一步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加快农业发展方式转变,促进现代农业建设和农民就业增收,根据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农委等七部门关于加快农业产业化经营市级重点龙头企业发展意见的通知》(津政办发〔2011〕106号,以下简称《通知》)规定,市农委开展了第一批至第九批监测合格和第十批认定的农业产业化经营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监测工作。经企业申请、区农委和有关单位初步审核、市农业农村委组织专家评审,共有123家企业符合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基本条件。

  • 关于印发《2021年天津市能繁母猪购置补助项目实施方案》和《2021年重点生猪屠宰企业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05-24

    关于印发《2021年天津市能繁母猪购置补助项目实施方案》和《2021年重点生猪屠宰企业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涉农区农业农村委,市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天津食品集团:     为贯彻中央“一号文件”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和市委市政府对生猪生产的工作部署,进一步促进我市生猪生产稳定恢复,满足“菜篮子”猪肉产品供应,经研究,我们制定了《2021年天津市能繁母猪购置补助项目实施方案》和《2021年重点生猪屠宰企业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 市农业农村委关于开展第十一批农业产业化经营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监测和第十三批农业产业化经营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1-05-21

    市农业农村委关于开展第十一批农业产业化经营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监测和第十三批农业产业化经营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涉农区农业农村委,市农科院,食品集团及有关单位: 为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一步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就业增收,根据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农委等七部门关于加快农业产业化经营市级重点龙头企业发展意见的通知》(津政办发〔2011〕106号,以下简称《通知》)规定,现就开展第十一批农业产业化经营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监测和第十三批农业产业化经营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申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 市农业农村委关于2021年天津市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的公示
    2021-05-21

    市农业农村委关于2021年天津市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的公示

    按照《农业农村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2021年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经组织相关区农业农村委申报,专家论证,拟由“宝坻天鹰椒”承担2021年我市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任务,现予以公示。

  • 拟推荐申报2021年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名单公示
    2021-04-29

    拟推荐申报2021年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名单公示

    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申报2021年度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的通知》(农办市﹝2021﹞4号)文件要求,我们按照公开、公正的原则,通过组织各涉农区农委、市有关单位推荐,经专家评审,拟推荐8个单位申报农业部2021年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现公示如下:

  • 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关于能繁母猪购置补助项目补助资金的公示
    2021-04-07

    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关于能繁母猪购置补助项目补助资金的公示

    按照《市农业农村委关于印发天津市能繁母猪购置补助和“菜篮子”水产品生产扶持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津农委计财﹝2020﹞82号)要求,我市组织实施了能繁母猪购置补助项目。现对2020年8月1日—10月15日期间购置能繁母猪补助资金情况进行公示(见附件),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天(2021年4月7日—4月13日)。

  • 市农业农村委关于公布报废农业机械回收拆解企业及回收网点(第二批)的通知
    2021-03-29

    市农业农村委关于公布报废农业机械回收拆解企业及回收网点(第二批)的通知

    各涉农区农业农村委: 按照《市农业农村委 市财政局 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津农委计财〔2020〕85号)要求,经企业自愿申报,现将《天津市报废农业机械回收拆解企业及回收网点(第二批)》(见附件),予以公布。

  • 首页
  • 上页
  • 41 / 156
  • 下页
  • 尾页
logo
业务领域
政策宣贯
项目申报
知识产权
资质认定
高新技术企业
技术创新中心
企业技术中心
集团优势
权威官方资质
团队专业稳定
强大的资源商联盟
联系我们
网址:http://www.kuajiezhengce.com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后广平38号国英大厦9H
          石家庄建华北大街百川大厦东塔21层
热线:010-52668560 0311-66065688
关注我们
二维码
关注微信公众号
恒正集团  版权所有  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建华北大街138号百川大厦东塔21层  冀ICP备15029178号  技术支持:石家庄原创电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