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全市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精神,按照《关于开展2021年市级示范家庭评定及监测工作通知》要求,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各县(市、区)按程序进行了推荐申报,并组织专家评审,拟认定武安市昌羽家庭农场等176个家庭农场为2021年度市级示范家庭农场,现予以公示。
市农科院、市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各涉农区农业农村委: 为科学推动我市光伏农业温室及园区标准化建设,促进设施农业高质量发展,我委编制了《天津市光伏农业温室及园区建设技术规范(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为推进我市农业产业化经营,进一步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加快农业发展方式转变,促进现代农业建设和农民就业增收,根据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农委等七部门关于加快农业产业化经营市级重点龙头企业发展意见的通知》(津政办发〔2011〕106号,以下简称《通知》)规定,市农业农村委组织专家对第十一批农业产业化经营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监测及第十三批农业产业化经营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申报材料进行了评审。经专家审核及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确定了第十一批农业产业化经营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监测及第十三批农业产业化经营市级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名单,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11月12日起至2021年11月18日止。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