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北省重点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评定办法》(冀工信装〔2015〕341号)要求,现对河北省2020年度省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评定结果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反馈。公示时间:2020年11月3日-10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持续释放内需潜力的指导意见》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持续释放内需潜力的实施意见》,按照组织申报河北省第二批信息消费体验中心的通知要求,经各市工信主管部门组织推荐、申报、专家评审、现场核查,会议研究等程序,拟认定河北省第二批(10家)信息消费体验中心(名单详见附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和书面形式反馈。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 根据《河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河北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和《关于开展全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服务规范评价工作的通知》(冀工信企业函〔2020〕11号),省厅组织开展了62家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和69家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2019年度服务规范评价工作。现将评价结果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