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审计(第一批)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年第15号令)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重点用能单位综合管理,本市将组织开展2020年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审计相关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能源审计工作开展情况
2019年,我委会同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对43家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能源审计,提出了303项节能管理和技术改造措施,预计年节能量约5万吨标准煤;发现22家重点用能单位存在国家明令淘汰用能设备,5家重点用能单位产品能耗超过标准限额。相关问题和线索已纳入2020年全市节能监察的重点工作。
“十三五”以来,市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已组织电力、热力、汽车制造、教育、卫生等33个行业187家重点用能单位开展了能源审计工作,有效提升了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管理水平。
二、2020年第一批能源审计重点领域
(一)根据《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年第15号令)“对节能管理制度不健全、节能措施不落实、能源利用效率低的重点用能单位,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应当开展现场调查,组织实施用能设备能源效率检测,责令实施能源审计”的要求,依据《数据中心能源效率限额》(DB11/T 1139-2019)等标准规范要求,对于近年来节能监察工作中发现的数据中心PUE值超过1.4的,以及数据中心存量较大的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油瑞飞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气象信息中心等5家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能源审计。
(二)按照《北京市公共建筑电耗限额管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14〕17号)“电力用户年实际耗电量超过限额20%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可责令其所有权人实施能源审计”要求,对公共建筑电耗超限额20%且近三年未开展能源审计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家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能源审计。
三、组织开展方式
为减轻企业负担,我们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对上述7家重点用能单位实施能源审计。北京节能环保中心作为2020年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审计的组织实施单位,按照市级财政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能源审计机构,组织开展相关工作,及时协调工作中遇到的问题。11月30日前,北京节能环保中心完成能源审计报告的整理、评价及分析,并及时向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报送能源审计的工作结果。
四、工作要求
重点用能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开展能源审计工作,切实挖掘节能潜力,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市级节能监察部门对无正当理由拒不配合开展能源审计的重点用能单位依法开展节能监察,并将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纳入企业信用体系。
能源审计机构应按时保质提交能源审计报告。市级节能监察部门对报告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机构依法开展节能监察,并将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纳入企业信用体系。
特此通知。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0年5月21日
(联系人:市发展改革委资环处 王圣典; 联系电话:55590323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节能建材处 田 昕;联系电话: 555982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