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教育厅《关于对河北省电子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实训基地进行复核和认定的通知》(冀工信人〔2018〕79号)和《河北省电子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实训基地管理办法》(冀信人〔2008〕199号)的要求,省电子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简称省鉴定站)组织有关专家对申请复核的实训基地和新申报的实训基地进行了认真审核,现将复核和认定结果予以公布。
为落实省政府《关于支持工业设计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冀政字〔2017〕36号),根据省财政厅、省工信厅《河北省工业设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冀财规〔2018〕3号)和我厅《关于印发<河北省资助工业设计成果转化操作规程(试行)>等文件的通知》(冀工信产业〔2018〕164号)有关要求,现将《河北省2018年知名工业设计奖获奖奖励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和《河北省2018年工业设计重大活动申报指南》(附件2)印发你们。请各单位按照相关要求做好组织申报、审查审核等工作,按时上报相关申报材料。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支持工业设计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根据《河北省工业设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冀财规〔2018〕3号)和《河北省资助购买工业设计服务操作规程(试行)》(冀工信产业〔2018〕164号)要求,我厅制定了《2018年河北省资助购买工业设计服务项目申报指南》。请按照申报指南相关要求,组织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支持工业设计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根据《河北省工业设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冀财规〔2018〕3号)和《河北省资助工业设计成果转化操作规程(试行)》(冀工信产业〔2018〕164号)要求,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制定了《2018年河北省资助工业设计成果转化项目申报指南》。请按照申报指南相关要求,组织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根据《关于支持工业设计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冀政字〔2017〕36号)、《河北省工业设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冀财规〔2018〕3号)和《河北省工业设计中心和工业设计示范企业管理办法》(冀工信产业〔2018〕173号,简称《办法》),现将2018年河北省工业设计中心和工业设计示范企业组织申报工作部署通知如下: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和《关于加快推进工业转型升级建设现代化工业体系的指导意见》《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中国制造2025>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充分发挥技术改造对推动工业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引导作用,围绕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优化提升优势传统产业,以工艺装备水平提升、研发设计能力提升、品种质量提升等先进制造体系建设为重点,推进实施新一轮技术改造。现就2018年全省工业企业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千项技改项目)筛选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为推动工业设计中心和工业设计企业建设,加快全省工业设计发展,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工信部产业〔2012〕422号)和省政府《关于支持工业设计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冀政字〔2017〕36号),结合我省实际,我厅研究制定了《河北省工业设计中心和工业设计示范企业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根据省政府《关于支持工业设计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冀政字〔2017〕36号)和《河北省工业设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冀财规〔2018〕3号)有关规定,我厅研究制定了《河北省资助工业设计成果转化操作规程(试行)》等6项文件(详见附件),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为做好全省工业转型升级试点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经评审和公示,确定正定县等10个县(市、区)列为2018年河北省工业转型升级试点示范县(市、区),现予以公布。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工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引导企业通过自主创新,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有品牌的高新技术产品,不断提高有效供给。现就组织开展千项工业新产品新技术开发指导工作通知如下: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省委九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促进我省儿童用药产业加快发展,现将《关于促进儿童用药产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8年4月2日,经河北省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以下简称:中小基金)理事会第二次会议审定,确定了8家基金公司作为中小基金合作管理机构。按照《河北省省级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实施方案》和《河北省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现将机构名单公示如下: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中国制造2025>的实施意见》和《河北省工业转型升级“十三五”规划》,我厅开展工业转型升级试点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围绕新型产业、区域创新、人才培养、政策保障四大体系建设,通过先行先试、重点突破形成一批典型经验,探索区域工业转型升级的模式和路径,调动各地积极性,引领带动全省工业转型升级。现将本次拟确定的10个试点示范县(市、区)予以公示,分别是正定县、藁城区、滦平县、张北县、乐亭县、河间市、景县、临西县、威县、涉县。
为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省委九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工业专项升级建设现代工业体系的指导意见》(冀政发〔2018〕4号)和《河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冀政发〔2018〕3号)要求,推动生物医药健康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我厅决定开展发展生物医药健康产业专项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按照《关于印发<河北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冀工信科节〔2016〕458号)和《关于转发<关于印发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升级为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条件的通知>暨申报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培育计划的通知》(冀工信科节〔2017〕280号)要求,现将首批河北省制造业创新中心试点单位予以公示,公示期2018年3月10日至3月15日,公示期5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实名)形式反馈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与节能综合利用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