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省直属工业企业,省有关行业协会: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工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引导企业通过自主创新,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有品牌的高新技术产品,不断提高有效供给。现就组织开展千项工业新产品新技术开发指导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 申报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具有河北省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2. 产品在全省范围内第一次研制、生产,技术水平和产品性能较高,具备省内领先水平。
3. 产品应符合产业发展政策,具有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和市场发展前景。
4. 所申报产品(技术)相关的知识产权清晰。
二、申报程序
1. 申报单位填写《河北省工业新产品新技术开发项目表》(见附件1),通过所在市局或省有关行业协会申报。
2. 各市局、省有关行业协会对上报材料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汇总后统一上报省厅(汇总表见附件2)。
省属企业汇总初审符合条件的项目后可直接上报省厅。
省级以上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省级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应将新产品新技术开发项目列入河北省新产品新技术开发指导目录。
3. 项目表和汇总表加盖公章后,请连同电子版一并于2018年4月30日前函报省厅。
通知及附件可从省厅网站主页通知中查询下载。
联 系 人:科技与节能综合利用处 姚雪敏
电 话:0311-87800469(传真)
电子邮箱:wxr@ii.gov.cn
寄送地址:石家庄新华区和平西路402号436室(050071)
附件:河北省工业新产品新技术开发项目表与河北省工业新产品新技术开发项目汇总表下载.docx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8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