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培育和发展我市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充分发挥各类经营主体在农业提质增效、农民就业增收等方面引领带动作用,根据市农委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培育和壮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津农委规〔2018〕1号,以下简称《通知》)规定,市农委开展了第一批天津市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申报工作。
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财政局拟定的天津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津政办发〔2015〕63号)要求,现将2018年现代都市型农业池塘改造项目资金申报情况予以公示。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农委等七部门关于加快农业产业化经营市级重点龙头企业发展意见的通知》(津政办发〔2011〕106号,以下简称《通知》)规定,市农委近期将对已获得市级重点龙头企业资格的企业开展监测。
天津市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第三十一次品种审定会审定通过了津原77等13个品种,准予在全市范围内推广种植。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全国十佳农民”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农办人〔2018〕29号)的要求,经申报、形式审查、专家评审,拟推荐宝坻区翟胜利、滨海新区吴慧娥和津南区武问萍三位农民作为我市候选人参评农业农村部“全国十佳农民”。
按照市农委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市级农民合作社和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创建活动的通知》(津农委 〔 2015 〕 45 号)要求,经农民合作社自愿申报,各有农业的区农委(农经委)和财政局联合初审,市农委和市财政局共同会商,拟新认定天津农乐丰农作物种植专业合作社等 37 家 农民合作社为市级农民合作社。
为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一步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就业增收,根据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农委等七部门关于加快农业产业化经营市级重点龙头企业发展意见的通知》(津政办发〔2011〕106号,以下简称《通知》)规定,现就开展第十批天津市农业产业化经营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根据天津市科协《关于开展第二批“天津市青年人才托举工程”人选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经过各单位组织推荐、积极申报,拟推荐天津市水产研究所刘肖莲同志和天津市饲草饲料工作站张一为同志申报第二批“天津市青年人才托举工程”人选。
按照《2018年天津市放心水产品工程项目申报指南》要求,市农委水产办根据各区申报情况,对放心水产品工程进行了审核,确定了62家放心水产品工程建设基地 ,现予以公示。
按照《天津市放心猪肉工程项目申报指南》要求,市农委畜牧兽医局根据各区申报情况,对放心猪肉工程示范企业进行了评审,确定了12家放心猪肉工程示范企业 ,现予以公示。
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开展第六届中华农业英才奖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经过本单位组织推荐、专家评议,拟推荐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李守军同志申报第六届中华农业英才奖。
为深入推进绿色高质高效创建,根据农业农村部种植业管理司《关于印发<2018年绿色高质高效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农农(粮油)〔2018〕2号]要求,市农委种植业办在各区申报的基础上,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了评审,确定蓟州区承担粮食绿色高质高效创建区项目、宁河区承担蔬菜绿色高质高效创建区项目,现予以公示。
根据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关于开展全国基层水产技术推广示范站复核暨遴选“十佳”示范站的函》(农渔技体函〔2018〕83号)的要求,天津市水产技术推广站组织开展对我市两个“全国基层水产技术推广示范站”(下简称示范站)的复核与遴选推荐工作。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下达2018年农业综合开发区域生态循环农业项目中央财政资金指标和开展项目计划筹备等事项的通知》(农办计〔2018〕6号)、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区域生态循环农业项目省级方案评价意见的通知》(农办计〔2018〕12号)要求,经区级审核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论证,现对天津市武清区2018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区域生态循环农业项目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财政局拟定的天津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津政办发〔2015〕63号)要求,现将2018年天津市重大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项目资金分配结果予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