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农委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市级农民合作社和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创建活动的通知》(津农委 〔 2015 〕 45号)要求,经农民合作社自愿申报,各有农业的区农委(农经委)和财政局联合初审,市农委和市财政局共同会商,拟新认定天津农乐丰农作物种植专业合作社等 37 家 农民合作社为市级农民合作社; 天津市蓟县鑫顺发食用菌种植专业合作社等 9 家农民合作社为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另,拟对经各有农业的区农委(农经委)、财政局复核上报,市农委审核合格的 490 家原市级农民合作社和 139 家原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名单予以重新公布。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社会监督,现对上述农民合作社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 7 月 18 日- 7 月 24 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告知天津市农村工作委员会。
附件:1. 2018年度拟新认定的市级农民合作社名单
2. 2018年度拟新认定的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名单
3. 2018年度拟复核公布的市级农民合作社名单
4. 2018年度拟复核公布的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名单
经管处 经管站
2018年7月16日
(联系人:宋 亮;联系电话/传真:88290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