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天津市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和《天津市建设“三美四乡”深入推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2021–2025年)》,加快推进我市农业品牌化建设,经组织申报、形式审查和专家评审,2021年拟认定20个“津农精品”、6个“国内知名”和1个“国际有名”农业品牌,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9月8日至14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实名反映。联系电话:022-88290759;邮箱:tjnypp@tj.gov.cn。
按照《关于市农民就业创业孵化基地申报的通知》要求,各区农业生产经营企业通过推荐或自荐的方式积极提出申请,市农村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并经过专家组评审,最后评审出7家农民就业创业孵化基地,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
根据《市农业农村委关于修订天津市农民教育培训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津农委〔2019〕17号),经各涉农区、有关单位申报、专家评审,现对拟认定的我市农民教育培训机构进行公示。公示期2021年8月26日——2021年9月1日。
农业农村委系统各单位,各涉农区农业农村委,各相关单位: 为整体推进我市农业科技进步,促进现代都市型农业高质量发展,依据《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办法》《天津市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技术推广服务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做好2022年市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服务项目储备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各涉农区农业部门、农业企业: 为进一步做好农民就业创业促进工作,加快培植构建我市农民就业创业培训体系,市农村中心将打造一批主导产业突出、创新创业活跃、联农带农紧密的市级农民就业创业孵化基地,现就申报条件、建设标准及申报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根据《市委农办 市农业农村委 市委宣传部 市民政局 市司法局关于印发<第二批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经区级推荐,市委农办、市农业农村委、市委宣传部、市民政局和市司法局联合评审,拟推荐1个镇、10个村为第二批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创建单位。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8月9日至8月16日。
相关涉农区农业农村委: 为贯彻中央“一号文件”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我市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支持奶牛养殖场提质增效,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和文件要求,我们制定了《天津市2021年奶牛家庭牧场和奶农合作社升级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根据《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18年第3号)、《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工作规范》(农业农村部农机发〔2019〕3号文)及《天津市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我中心研究制定《2021年天津市农业机械试验鉴定产品种类指南(第二批)》(见附件)。经天津市农业发展服务中心批准,现予发布并从即日起实施。
各涉农区农业农村委、财政局,市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为规范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充分发挥政策效益,落实好党中央“三农”工作决策部署、《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42号)和《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津政办函〔2019〕39号),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计财〔2021〕8号),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了《天津市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根据《关于开展全国星级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和星级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遴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对天津市静海区农业科学技术研究所、天津市宝坻区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天津市津南区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天津市西青区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天津市蓟州区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天津市武清区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和天津市天祥水产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市保农仓病虫害防治专业合作社、天津市德太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天津市北辰区益多利水产品养殖专业合作社予以公示。
各涉农区的农业农村委,有关单位: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农委等七部门关于加快农业产业化经营市级重点龙头企业发展意见的通知》(津政办发〔2011〕106号)规定,市农业农村委开展了天津市第一批至第十批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监测工作。在区和有关单位初审上报基础上,市农业农村委组织专家进行了严格审核监测。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天津市金钟农副产品有限公司等123家企业监测合格,继续保留市级重点龙头企业资格。19家企业因主要指标不符合市级重点龙头企业标准或不能提供有效监测材料,监测不合格,取消其农业产业化经营市级重点龙头企业资格。
按照农业农村部种植业管理司《关于开展2021年绿色高质高效行动的通知》要求,结合天津市种植业发展实际,我市开展绿色高质高效行动。经组织申报、专家论证等程序,拟确定蓟州区和武清区承担玉米绿色高质高效整建制区,宝坻区承担水稻绿色高质高效整建制区,市优质农产品开发示范中心、中化现代农业有限公司天津技术服务中心和天津农垦小站稻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承担小站稻绿色高质高效示范片。现予以公示。
为推进我市农业产业化经营,进一步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加快农业发展方式转变,促进现代农业建设和农民就业增收,根据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农委等七部门关于加快农业产业化经营市级重点龙头企业发展意见的通知》(津政办发〔2011〕106号,以下简称《通知》)规定,市农委开展了第一批至第九批监测合格和第十批认定的农业产业化经营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监测工作。经企业申请、区农委和有关单位初步审核、市农业农村委组织专家评审,共有123家企业符合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基本条件。
各涉农区农业农村委,市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天津食品集团: 为贯彻中央“一号文件”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和市委市政府对生猪生产的工作部署,进一步促进我市生猪生产稳定恢复,满足“菜篮子”猪肉产品供应,经研究,我们制定了《2021年天津市能繁母猪购置补助项目实施方案》和《2021年重点生猪屠宰企业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各涉农区农业农村委,市农科院,食品集团及有关单位: 为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一步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就业增收,根据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农委等七部门关于加快农业产业化经营市级重点龙头企业发展意见的通知》(津政办发〔2011〕106号,以下简称《通知》)规定,现就开展第十一批农业产业化经营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监测和第十三批农业产业化经营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申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