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农作物秸秆还田利用试点项目,根据农业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17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财字[2017]11号)及《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河北省农业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17年中央财政资金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方案》(冀农业财发[2017]53号)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