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了《关于公布第五批绿色制造名单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20〕246号),我市天津市特变电工变压器有限公司等28家企业列入国家绿色工厂名单,三星高新电机(天津)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列入国家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名单,玖龙纸业(天津)有限公司等企业19种产品(型号)列入国家绿色设计产品名单。
为加快建设绿色制造体系,进一步打造绿色制造先进典型,按照国家和我市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工作安排和要求,现组织开展2020年度天津市绿色工厂和绿色园区创建和推荐工作。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28号)、《国务院关于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推动制造业技术、模式、业态等创新和应用示范。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发函〔2020〕240号)的要求,我局现组织开展2020年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我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增强中小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实现转型升级,不断提高发展质量,按照《天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程管理办法》(津工信规〔2019〕4号)《天津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津财建一〔2016〕23号)和《〈天津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补充通知》(津财规〔2018〕21号)文件要求,开展2020年度天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复评)工作。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引导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不断提高集聚服务资源能力、完善服务功能,为中小企业提供高质量服务,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按照《天津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和奖励管理办法》(津工信规〔2019〕5号)《天津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津财建一〔2016〕23号)和《天津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补充通知(津财规〔2018〕21号)文件要求,现将《关于印发2020年天津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报指南的通知》(以下简称《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请各区认真组织示范平台的申报、初步审查推荐工作,撰写推荐意见。
为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提升工业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能力,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工业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试点推荐工作的通知》(工厅科〔2020〕725号)有关部署,现组织开展工业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试点推荐工作。
根据《天津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津工信科〔2016〕11号),经审定,现将2020年(第二十七批)天津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名单及全部天津市企业技术中心名单予以公布。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提前筹划明年全市工业投资工作,抓好项目建设,加强项目服务,促进工业投资平稳增长,进一步增强工业经济发展后劲,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开展我市2021年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和技术改造项目报送工作,充实工业项目库。
为支撑制造强国建设,保障产业创新发展和质量品牌提升,完善产业技术基础体系,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展2020年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申报工作。
按照《天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程管理办法》(津工信规〔2019〕4号)和《关于开展2019年度天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津工信中小企服〔2019〕15号)文件要求,结合资金安排,现拨付“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第二批奖励资金28.42万元,在2021年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
按照《天津市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政策暂行实施办法》(津财建一〔2019〕45号)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天津市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津工信中小企服〔2020〕6号)文件要求,根据第三方机构评审结果,现对6家融资担保机构拨付降费奖补资金合计494.43万元。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持续扩大有效投资工作要求,抓好工业技术改造项目建设,加强项目服务,提升工业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增强发展后劲,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开展我市2021年度工业重点技术改造示范项目报送工作。
为加强我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基地”)建设工作,通过政策引导和绩效管理,不断优化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环境,按照《天津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绩效评价暂行办法》(津中小企规〔2018〕1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相关要求。
按照《天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程管理办法》(津工信规〔2019〕4号)和《关于开展2019年度天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津工信中小企服〔2019〕15号)文件要求,根据评审机构与评审专家意见,结合2020年度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计划,对268家企业认定为2019年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并择优拨付68家企业第一批奖励资金1591.58万元,在2020年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
为加快绿色数据中心建设,引领数据中心走高效、低碳、集约、循环的绿色发展道路,日前,工信部办公厅等六部门联合印发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 国管局办公室 银保监会办公厅 能源局综合司关于组织开展国家绿色数据中心(2020年)推荐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节函〔2020〕183号,以下简称《通知》),现转发你们(附件1),并就我市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