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引导全省中小企业走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发展道路,加快实现高质量发展,根据《河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作指南》(冀工信中小函〔2021〕116号)要求,经企业入库申报、市级培育推荐、省级审定和示范企业评审等程序,拟认定596家企业为第六批河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88家企业为第三批河北省“专精特新”示范企业
CMMI认证可推动企业在产品研发、生产、服务和管理上不断成熟和进步,进而提升企业的管理水平、创新能力和企业竞争力,促进我省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
为深入贯彻中央十九届五中全会“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精神,落实省委九届十一次全会和省“两会”政府工作报告关于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的工作部署,切实发挥专项资金引领作用,支持一批对提升重点产业链基础能力有重要推动作用的重点项目建设,推动一批工业“五基”产品、关键核心技术产品的工程化、产业化制约环节突破,我厅制定了《2021年度河北省产业基础再造工程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建设思想和对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论述精神,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实施意见》《河北省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要求,支持一批工业节能低碳、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等先进技术装备的示范和推广应用,着力构建高效、清洁、低碳、循环的绿色制造体系,我厅研究制定了《2021年河北省工业绿色制造升级资金申报指南》。
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车联网身份认证和安全信任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厅网安函〔2021〕148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按要求组织本地区申报工作,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出具推荐意见,并于2021年7月4日前将推荐的申报材料一式四份(电子版一份)及推荐文件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处。
《关于大力发展工业互联网平台加快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的工作方案》已经省委财经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推动互联网与先进制造业深度融合加快发展工业互联网的实施意见》(冀政发〔2018〕8号),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加快推进我省企业上云上平台,按照年度工作安排,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了《关于征集河北省企业上云供给资源池的通告》(2021年第1号)。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应急产业发展规划(2020-2025)》,搭建应急产业供需对接和推广交流平台,精准服务安全应急产业发展,增强我省应急突发事件的产业支撑能力,我厅拟会同河北省应急产业联盟、河北省电子信息技术研究院,对全省应急企业及产品进行全面摸底,并编纂《河北省重点应急企业及应急产品目录(2021年版)》(以下简称《目录》)。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应急产业发展规划(2020-2025)》,创新京津冀产业转移系列对接活动业态,促进三地提高监测预警和应急反应能力、重大疫情救治能力、应急物资储备和保障能力、军民两用应急技术转化水平,构建完善的应急产业发展生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拟会同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于近期举办“2021京津冀应急产业对接活动”。
根据《河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省厅组织开展了2020年度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服务规范评价工作。经平台自评、市局核查、专家评审等程序,对全省77家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进行了评价。
为引导企业集聚发展安全应急产业,优化安全应急产品生产能力区域布局,支撑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指导各地科学有序开展省级安全应急产业示范基地建设,根据《河北省应急产业发展规划(2020-2025)》(冀政字〔2020〕14号)和《国家安全应急产业示范基地管理办法(试行)》(工信部联安全〔2021〕48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学技术厅联合制定了《河北省安全应急产业示范基地创建指南(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按照《河北省化工园区认定办法(试行)》(冀政办字〔2020〕182号)要求,化工园区认定工作需由我厅组织专家进行现场审核。现场审核需行业、规划、安全、环保等领域专家共同参与。
按照《河北省化工园区认定办法(试行)》(冀政办字〔2020〕182号),现将认定通过的首批化工园区名单予以公布。请有关市县政府加强园区规范建设和管理,切实提升园区本质安全和绿色发展水平,打造我省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载体。
按照《关于推动互联网与先进制造业深度融合加快发展工业互联网的实施意见》(冀政发〔2018〕8号)和《关于征集河北省企业上云供给资源池的通告》(2021年第1号)要求,经企业自愿申报、专家评审和会议研究等程序,拟确定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等51个企业为河北省企业上云供给资源池服务提供商,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如对入选企业有异议,请以实名和书面形式向我们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