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现将《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认定2017年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制造示范园区的通知》(冀工信装函〔2018〕226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市委九届三次、四次全会决策部署,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大力实施智能制造试点示范,全面提升制造业智能化水平,为沧州工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注入高质量之魂,为开创新时代建设创新驱动经济强市、生态宜居美丽沧州新局面提供坚实支撑。

《河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实施办法》(冀政【2018】4号)已于2018年2月2日印发实施,就如何做好该项工作,省工信厅提出了明确要求,现将“冀工信规函【2018】716号”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做好贯彻落实。

为贯彻落实省工信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互联网与先进制造业深度融合加快发展工业互联网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开展2018年全省互联网与先进制造业融合发展重点项目培育工作》的通知要求,有效推动全市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促进工业转型升级,我局组织开展2018年互联网与先进制造业融合发展项目培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中国质量协会2018年将继续开展全国质量标杆遴选和经验交流活动,为做好此项工作,省厅专门下发了通知,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望各单位认真梳理、上报,组织相关企业做好材料的申报工作,务必于6月26日前,将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资料报市工信局科技与节能综合利用科,届时市局将根据情况择优推荐1家企业。

现将省工信厅、省企业联合会《关于申报2018河北工业企业100强暨中国企业500强中国制造业企业500强的通知》(冀工信运行[2018]215号)转发给你们,并就相关申报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现将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18年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积极做好推荐申报工作,并按照要求在5月31日前完场“项目申报系统”网上的用户注册和信息申报,6月3日前把申报项目及申报单位名称,加盖公章后连同电子版一并函报市工信局科技与节能综合利用科。

依据《河北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经各单位申请、中介机构现场核查,拟认定以下7家企业研发机构为河北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B级),请社会各界监督,相关意见及建议请于公示期内书面反馈。

依据《河北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经各单位申请、中介机构现场核查,拟认定以下7家企业研发机构为河北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B级),请社会各界监督,相关意见及建议请于公示期内书面反馈。

依据《河北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经书面审查和现场考察,拟认定以下3家企业研发机构为河北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C级),现公示如下:

依据《河北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经各单位申请、现场核查,拟认定以下22家企业研发机构为河北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C级),请社会各界监督,相关意见及建议请于公示期内书面反馈。

依据《河北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经各单位申请、中介机构现场核查,拟认定以下5家企业研发机构为河北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B级),请社会各界监督,相关意见及建议请于公示期内书面反馈。

依据《河北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经各单位申请、中介机构现场核查,拟认定以下7家企业研发机构为河北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B级),请社会各界监督,相关意见及建议请于公示期内书面反馈。

根据省工信厅《关于组织开展2016 年河北省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创建工作的通知》(冀工信规〔2016〕115号)的要求,现就组织开展好2016年省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申报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为做好2015年度民营经济考核认定工作,市局于3月3日下发了通知并就如何做好民营经济考核认定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现在申报工作进入第二阶段,进行河北省百强民营企业、优秀企业家、创业功臣的推荐上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根据省工信厅工作部署,现将《关于申报2016年“互联网+”制造业试点示范项目》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希望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以此项工作为契机,认真组织企业进行项目申报,争取更多企业被评为“试点示范企业”,树立本区域的“互联网+”制造业应用示范标杆,达到以点带面,以示范促应用的作用,带动传统企业向现代企业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