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河北省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创建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04-06 浏览:52次 来源:

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开发区、高新区、渤海新区经济发展局:
根据省工信厅《关于组织开展2016 年河北省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创建工作的通知》(冀工信规〔2016〕115号)的要求,现就组织开展好2016年省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申报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1、申报范围与主体。各县(市、区)要严格按照省厅通知规定范围进行筛选,申报主体原则上可参考省工信厅“省级示范基地备选园区名单”,如有其他较高水平建设园区也可以进行申报。每个县(市、区)申报数量一般不超过1家。
2、申报要求。请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按照《创建河北省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管理办法》要求,指导申报园区逐款逐项准备申报材料,避免遗漏影响申报。其中专家论证意见由申报园区所属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论证后形成专家意见。
3、内容审核。在申报主体材料组织过程中,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要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全程严格把关,并出具初审意见及推荐文件。
4、申报时间。请各县(市、区)于5月3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四份)连同推荐文件(一式两份)统一报送市局产业规划科。同时上报申报材料电子版(要求电子文档为pdf格式,材料中盖章处需为扫描件)。
5、其他。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河北省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创建工作的通知》电子版可从省工信厅通知公告栏下载;《创建河北省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工作方案参考大纲》、《创建河北省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管理办法(试行)》、《河北省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申报表》等材料可以从czgxgy@163.com下载,密码:gongxi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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