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冀南新区经发局、经开区创业中心,有关单位: 近日,省科技厅印发了《关于开展2020年度省级以上科技研发平台年报统计工作的通知》,现将通知转发你们,请各单位组织辖区省级研发平台按时按要求完成在线填报、审核、上报工作。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关于开展2020年度省级以上科技研发平台 年报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科技局,雄安新区改发局、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各省级以上科技研发平台及依托单位: 为加强对科技研发平台建设运行情况的跟踪管理和统计分析,健全年度统计和绩效评估管理机制,现开展2020年度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年报统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建设的科技研发平台(含正在建设期的平台)。 数据报告期: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二、统计组织 请各归口管理部门通知省级以上研发平台及依托单位,根据省科技厅分配的用户名、密码,登录“河北省科技创新资源公共服务平台”(http://cxpt.hebkjt.cn:81/),进入“科技研发平台年报在线填报系统”,在线进行数据填报、审核及上报工作。 三、统计系统有关说明 1.“科技研发平台年报在线填报系统”的操作使用方法请参阅 《用户使用手册》(系统内下载)。 2.2020年新建的省级以上研发平台,包括77家省级重点实验室、227家技术创新中心、52家产业技术研究院,使用系统新分配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统计系统进行首次年报信息填报(用户名与密码由归口管理部门分配至研发平台及依托单位)。2019年以前建设的研发平台及其依托单位,使用原用户名、密码登录年报统计系统。 3.为减少不变信息重新录入的工作量,2019年以前建设研发平台的部分指标数据,系统将默认显示上年度报表内容,请按照当年数据,以“变量修改”方式填写报表。 4.年报统计表共设置十四个单元,应据实逐表依次填写。如某项内容没有发生,需要填写数字的填写“0”,需要填写汉字的可空置不填。 5.系统设置了数量关系自动检查功能。请注意分量与总量间的平衡关系、报表的注解及计量单位的准确使用。 6.省级以上研发平台年度统计数据与三年管理与运行绩效评估数据系统关联,作为三年期绩效评估的基础数据并在绩效评估中占一定权重。 四、年报统计填报流程 1.各研发平台依托单位根据省科技厅分配的用户名及密码,登录“依托单位审核子系统”在线填写依托单位有关信息后,通知所属平台进行报表在线填报。 2.各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使用系统提供的平台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发平台填报子系统”,完善平台基本信息,填写报表内容,确认无误后提交依托单位审核。 3.依托单位进行报表审核,有问题应退回核实修改,审核无误后提交省科技厅审核。 4.省科技厅进行报表在线查看和审核。对有问题的退回依托单位进行修正或补充。 5.省科技厅审核通过后,依托单位通知有关平台通过年报统计系统在线打印纸质报表,并加盖依托单位公章,形成纸质报表。 五、时间要求 1.各平台年报在线填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10日。4月11日至4月20日,省科技厅对年报表进行在线审核和指导修正。 2.各平台年报表纸质报表一式三份并加盖依托单位公章,其中,一份提交归口管理部门备案,两份于4月30日前邮寄送至省科技情报研究院(石家庄市青园街233号,邮编050021)。 3.省级以上科技研发平台年度统计网上填报工作完成后,省科技厅将编发年度统计报告。有关数据和情况,可在“河北省科技创新资源公共服务平台”网站查询省级研发平台年度报告。 六、联系人及业务咨询电话 研发平台年报统计工作由省科技厅科技平台与基础研究处组织,委托省科技情报研究院具体实施。 联系人及业务咨询电话: 省科技情报研究院 高银珍 0311-85813216 技术支持 张朝宗 0311-85811713 省科技厅平台基础处李志平(重点实验室) 李同正(技术创新中心) 郭卫东(产业技术研究院)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2021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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