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科学技术局 沧州市教育局 关于转发《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河北省教育厅 关于印发〈河北省大学、中学在校生科技创新能力培育计划实施方案(2020-2022年)〉和征集2021年度项目的通知》的

时间:2021-01-04 浏览:42次 来源:

各县(市、区)、渤海新区、沧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沧州高新区科技局、教育局,市属高校,有关高职高专、中职中专、中学:

省科技厅、省教育厅制定了《河北省大学、中学在校生科技创新能力培育计划实施方案(2020-2022年)》,现转发你们,请你们按照实施方案组织实施。

按照省科技厅、省教育厅制定的《2021年度大中学生科技创新能力培育专项项目申报要求》,市科技局会同市教育局负责我市所属学校初审工作,为有序推进我市项目申报,结合我市工作实际,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大学生项目申报

有关学校自行注册,按照市属本科、“双高计划”高职高专学校申报8项、其他学校申报5项的限项要求,择优组织符合条件的在校生于1月10日前完成系统填报,市科技局初审合格后推荐。

二、中学生项目申报

各县(市、区)、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科技局会同当地教育局推荐1所学校申报,渤海新区科技局会同教育局推荐2所学校申报,市科技局会同市教育局推荐5所市直学校申报,并通知申报学校系统注册,1月10日前完成系统填报。市科技局会同市教育局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择优推荐。

三、项目申报操作

1.登陆“大中学生科技创新能力培育专项管理平台”,网址:http://kp.kjfww.com:8080/kjcx/login。

2.申报学校自行注册后,获取账号、密码,注册时归口管理部门选择“沧州市科学技术局”。

3.申报书盖章后,需上传至管理平台。

 

联系人:市科技局  农村科技科  黄伟 2129113

        市教育局  高职成教科  高健 3170736

                  基础教育科  李志刚 3170675

附件: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河北省教育厅 关于印发《河北省

大学、中学在校生科技创新能力培育计划实施方案(2020-2022年)》和征集2021年度项目的通知

                    

沧州市科学技术局   沧州市教育局

                                     2021年1月4日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文件
河北省教育厅

 

冀科政〔2020〕32号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河北省教育厅

关于印发《河北省大学、中学在校生科技创新能力培育计划实施方案(2020-2022年)》和

征集2021年度项目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科技局、教育局,雄安新区管委会改革发展局、公共服务局:

为鼓励我省大中学生参与科技创新活动,激发创新思维,增强创新能力,加快培育创新型人才,根据河北省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部署要求,省科技厅、省教育厅制定了《河北省大学、中学在校生科技创新能力培育计划实施方案(2020-2022年)》,请认真组织实施。

为做好2021年度项目征集工作,省科技厅、省教育厅制定了《2021年度大中学生科技创新能力培育专项项目申报要求》,请按照具体要求做好项目申报组织工作。

 

附件:1.河北省大学、中学在校生科技创新能力培育计划

        实施方案(2020-2022年)

          2.2021年度大中学生科技创新能力培育专项项目申报

            要求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河北省教育厅

                                 2020年12月31日

 

 

 

 

 

 

 

 

 

 

附件1

 

 河北省大学、中学在校生科技创新能力培育

计划实施方案(2020-2022年)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河北省教育厅

 

创新是民族进步之魂。拥有一大批创新型青年人才,是国家创新活力之所在,也是科技发展希望之所在。为提升我省大学生、中学生科技创新的积极性,进一步激发创新思维、增强创新能力,加快培育创新型人才,营造崇尚科学、鼓励创新的社会氛围,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和科教兴国战略部署,把大学生、中学生科技创新能力培育作为河北人才发展的重要抓手,加强系统组织、项目支持、管理服务,着力提高学生的科技素养、创新意识,不断优化科技创新环境,为创新型河北建设提供不竭动力。

(二)指导原则

学生主体。实施该计划,面向全省本科高校、高职高专、中学中职中专,鼓励在校生积极参与科技创新活动,提供更多科学研究实践的机会和条件,进一步提高学生的参与面和覆盖率。

学校主导。学校是科技创新培育计划的基本单位,通过加强组织实施,加快推动学生实质参与科学活动。建立导师指导制度,为学生自主开展实践研究提供辅导帮助。

项目支持。省级建立项目支持机制,按照“学生自主选题、学校组织申报、归口评审推荐、综合择优支持”的方式,对学生科技创新活动给予项目经费资助。鼓励各学校及有关部门给予配套支持。

分类指导。根据本科高校、高职高专、中学中职中专在校学习内容,分科学研究、科学普及两类项目给予指导支持。本科高校及高职高专在校生以技术产品研究、创意设计、研究报告为主,中学及中职中专在校生以科学作品、科学讲堂、科学实验为主。

(三)主要目标

通过实施大学、中学在校生科技创新培育计划,三年内形成“千项百校百品”的总体目标,即推出1000项以上创新作品,培育100所以上学校示范单位,形成100项以上创新品牌成果。

二、实施内容

在省级财政科技资金中每年安排专项经费,自2021年起纳入年度预算,支持在校生(不包括在校研究生)开展科技创新能力培育项目。其中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科技创新竞赛中获奖的作品不在资助之列。

(一)科学研究类。以本科高校及高职高专在校学生申报为主体,学校集中推荐,重点支持开展技术产品研究、创意设计、研究报告等。单体项目资助2万元左右,每年资助500人左右。

1.技术产品研究类。包括创作科技创新相关作品以及能给生产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

2.创意设计类。包括围绕解决生产生活中具体问题,开展工业设计、工程设计、产品设计、软件设计等。

3.研究报告类。包括围绕解决现实问题或学科领域前沿问题,通过理论探索和实证调查,形成的对策、建议或调查报告。

(二)科学普及类。以中学及中职中专学校为申报主体,学生兴趣小组为单元,重点支持开展科学作品、科学讲堂、科学实验等。单体项目资助5万元左右,每年资助100个左右学校。鼓励中学及中职中专在校生参与科学研究类项目。

1.科学作品类。包括科学作文、绘画、微视频、科学表演等。

2.科学讲堂类。包括国内外专家走进校园开展科普讲坛、讲堂、讲座,以及课堂讲解、手工制作、设备体验等趣味科普课程。

3.科学实验类。包括通过学校的科学实验室、科学仪器装置等,开展科学实践活动。

三、进度安排

2020年,将培育计划项目经费纳入下年度预算安排,开展调查研究分析,做好总体策划设计,明确操作流程规范,制定项目指南等。

2021年至2022年,在全省稳步推开,按年度要求做好项目实施、重点活动、动态管理、滚动推进等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职责分工。省科技厅、省教育厅建立协同联动机制,研究分析有关情况,加强有关事项协调管理。省科技厅围绕项目管理,完善制度办法或实施细则,推动工作落实到位。省教育厅做好系统发动,吸引学校广泛关注、积极参与。各地科技、教育主管部门,要加强协同推进,做好组织管理和服务工作。

(二)强化项目管理。参与学校负责项目实施、绩效评价、科研诚信等全过程管理。项目结题由学校组织,并将结题结果报省科技厅备案。项目经费要专款专用,主要用于实验材料、测试化验加工、燃料动力、出版文献、会议差旅、信息传播、版面审编、知识产权事务、专家咨询费等。

(三)强化激励引导。开展评选活动,对优秀作品、成果、单位加大支持力度,给予表彰奖励激励。参与学校加强项目实施导师配备,提供学生实践实习、技能培训、竞赛赛事、专题报告等服务保障,对学生骨干或团队等进行表彰激励。

(四)强化跟踪督导。省科技厅、省教育厅将培育计划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建立跟踪落实机制,加强工作指导与服务。参与学校作为实施主体,按要求开展绩效自评,深入辅导和管理,确保工作取得预期成效。

 

 

 

附件2

 

2021年度大中学生科技创新能力培育专项项目申报要求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河北省教育厅

 

为做好专项实施工作,提高项目质量,规范申报流程,特制定申报要求。

一、申报内容

按照《河北省大学、中学在校生科技创新能力培育计划实施方案(2020-2022年)》的大学生、中学生两类项目内容要求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大学生项目

1.面向我省本科、高职高专学校。

2.项目申报人为在校学生,不包括在校研究生。

3.项目起止时间不超过一年,不得晚于申报人毕业时间。

4.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科技创新竞赛中获奖的作品不在资助之列。

5.每项大学生项目资助2万元。

(二)中学生项目

1.面向全省中学、中职中专学校。

2.项目起止时间不超过一年。

3.每校仅限一项,每项中学生项目资助5万元。

三、申报材料

提交大中学生科技创新能力培育专项项目申报书(格式详见附件),按照大学生项目、中学生项目分类填报,填写内容符合要求,真实、准确。

四、申报程序

(一)学校申报。在线填写申报书,经学校盖章审核后,提交归口管理部门。

(二)归口初审。各地科技主管部门会同教育主管部门共同负责本地所属学校初审工作,省教育厅负责省直属学校初审工作。大学生项目重点评价科学性、实用性、可行性等,中学生项目重点评价学校科学实践活动创新性和组织化程度。初审通过后,经归口管理部门盖章,提交省科技厅。

(三)综合评审。省科技厅会同省教育厅组织。确定立项的,填报任务书。

五、申报时间

在线受理时间:2021年1月4日~2021年1月15日17:00

六、其他事项

(一)控制申报数量。为避免项目申报数量过多、工作量过大,按照学校类型、区域分布,采取定额申报。

1.大学生项目。省属骨干院校申报15项,一般本科、“双高计划”高职高专学校申报8项,其他学校申报5项。

2.中学生项目。邯郸、保定、石家庄、沧州、邢台各不超过15项,唐山、廊坊、衡水、承德、张家口、秦皇岛各不超过10项,雄安新区、定州、辛集各不超过5项。

(二)项目申报操作

1.登陆“大中学生科技创新能力培育专项管理平台”,网址:http://kp.kjfww.com:8080/kjcx/login。

2.申报学校自行注册后,获取账号、密码。

3.各归口管理部门按本通知管理平台联系人电话(附后),取得账号、密码。

4.申报书盖章后,需上传至管理平台。

 

附件:1.大中学生科技创新能力培育专项项目申报书

        (大学生项目)

      2.大中学生科技创新能力培育专项项目申报书

        (中学生项目)      

 

联系人:省科技厅 政策法规处 梁炜 0311-85818115

        15832188590

        省教育厅 科技处 张建荣 0311-66005153   

        15931071991

        管理平台:王丽鹏 13739675815  

 

附件2-1

大中学生科技创新能力培育专项

项目申报书

(大学生项目)

 

项目名称: 

研究类型(可多选):( )技术产品研究 ( )创意设计 

( )研究报告 ( )其他:      

申报人:

所在学校名称:  

归口管理部门:

科技厅分管处室:

申报预算年度:

起止时间:

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制

 


 

填报说明

 

1.项目名称应简洁准确、字数不宜过多。

2. “研究类型”:在拟研究类型前()内打勾,可多选。

3.“归口管理部门”:应填写市级科技管理部门或省主管部门。

4.“申报预算年度”:指经费预算申报年度。

5.“起止时间”:不超过一年时间,且不晚于毕业时间。

6.“年级”:指申报人在项目申报时的年级。

7.“指导教师”:应为申报人所在学校的教师。

8.“经费使用”:主要用于实验材料、测试化验加工、燃料动力、

   出版文献、会议差旅、信息传播、版面审编、知识产权事务、

   专家咨询费等。

9.申报材料及开展相关研究不能违背科研诚信有关要求。

 

 

 

 

 

 

 

 

 

 

 

 

 

 

 

 

一、基本信息
申报人姓名 身份证号 
具体院系 所学专业 
年级 联系电话 邮箱 
指导教师姓名身份证号职称联系电话
    
所在学校学校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注册地 邮箱 
通讯地址 
开户名称 
账号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行号 
项目简介(不超过200字)
 
二、目的意义(项目选题拟解决的问题、研究价值及应用性)(不超过500字)

 

 

 

 

 

 

 

 

三、主要内容(项目主要开展的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及创新点)(不超过1500字)

 

 

 

 

 

 

四、预期成效(项目完成后达到的成果形式及有关指标)
 
五、进度安排(在项目起止时间内研究的主要阶段)

 

 

 

 

 

 

 

 

 


 

 

六、经费使用

单位:万元

序号支出用途金额
总   计 
1实验材料费 
2测试化验加工费 
3燃料动力费 
4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 
5会议/差旅费 
6专家咨询费 
7版面审编费 
8其他 

 

 

 

 

 

附件2-2

大中学生科技创新能力培育专项

项目申报书

(中学生项目)

 

项目名称: 

活动类型(可多选):( )科学作品   ( )科学讲堂 

( )科学实验    其他:      

申报学校名称:  

项目负责人:

归口管理部门:

科技厅分管处室:

申报预算年度:

起止时间:

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制


填报说明

 

1.项目名称应简洁准确、字数不宜过多。

2. “活动类型”:在拟开展活动类型前()内打勾,可多选。

3.“归口管理部门”:应填写市级科技管理部门或省主管部门。

4.“申报预算年度”:指经费预算申报年度。

5.“起止时间”:不超过一年时间。

6.“经费使用”:主要用于实验材料、测试化验加工、燃料动力、

   出版文献、会议差旅、信息传播、版面审编、知识产权事务、

   专家咨询费等。

7.申报材料及开展相关研究不能违背科研诚信有关要求。

 

 

 

 

 

 

 

 

 

 

 

 

 

 

 

 

所在学校意见: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归口管理部门意见: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一、基本信息
申报学校学校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注册地 
法人代表 学生总数 
通讯地址 
开户名称 
账号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行号 
项目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职称职务联系电话
     
项目简介(不超过200字)
 
二、条件基础(已开展的科学实践活动及有关保障)(不超过1000字)

 

 

 

 

 

 

 

 

三、主要活动内容(项目拟开展的主要活动内容、组织方式、方法步骤及进度安排)(不超过1500字)

 

 

 

 

四、预期成效(组织开展各项活动的具体规模数量及取得的代表性成果)

 

 

 

 

 

 

 

 

 

五、经费使用

单位:万元

序号支出用途金额
总   计 
1实验材料费 
2测试化验加工费 
3燃料动力费 
4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 
5会议/差旅费 
6专家咨询费 
7版面审编费 
8其他 

 

申报学校意见: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归口管理部门意见: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