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面向社会征集第四批北京市众创空间的通知

时间:2016-12-28 浏览:74次 来源:

各有关单位:
 

  按照市科委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工作部署,鼓励引导我市众创空间健康有序发展,北京众创空间联盟(简称联盟)现启动北京市众创空间第四批社会征集工作。

  一、征集时间

  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1月25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征集标准

  (一)为创新创业团队和企业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服务生态,能够为企业成长周期提供一体化解决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资金、市场、管理、社群、人才、办公空间等;

  (二)商业模式清晰,具备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在北京市合法注册满12个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类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三、征集方式

  (一)填报北京市众创空间申报书(参见附件),并在规定期限内递交纸质、电子版(光盘刻录excel版)申报书和附件材料,由联盟负责受理。

  (二)采取材料征集+现场答辩方式,由联盟组织筛选评价。

  (三)按照成熟一批、备案一批的原则,经联盟报市科委对符合要求的众创空间备案批复,授予“北京市众创空间”称号。

  (四)“北京市众创空间”授牌有效期二年。

  四、申报材料

  (一)申报材料一律使用A4纸张,同相关附件合并胶装成册,书脊标注申报单位名称,根据要求签字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并在申报材料加盖骑缝章。不同类型的附件材料之间用空白页隔开,并在空白页上注明是哪一类附件。

  (二)申报材料一式5份,请各申报单位自行备份,申报材料概不退回。

  (三)申报文本及附件材料请同时递交纸质版和刻录光盘版。

  五、材料报送

  受理地址:朝阳区安翔北里11号北京创业大厦A座一层科技服务大厅

  受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四上午 9:00-11:30

                         下午 1:00-4:30

           星期五 上午9:00-11:30 下午1:00-4:00

  咨询电话:64840867 64853165-501/502/505/506

  受理电话:64874561

  特此通知。

  

附件:第四批北京市众创空间申报文本.xls
 

北京众创空间联盟

2016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