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北京市《关于加快首都科技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京政发〔2015〕25号)和《关于促进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加快发展的意见》(京科发〔2011〕303号),充分发挥我市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以下简称“联盟”)在凝聚、整合创新资源、推动产业创新、跨界融合等方面的作用,市科委启动2016年“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促进科技专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盟申报条件 (一)符合北京市重点培育和发展的“高精尖”产业方向,资源整合能力强、龙头企业聚集度高、行业影响力大。 (二)理事长单位和秘书长单位均是注册在北京的法人单位。 (三)联盟成员单位数量不少于10家,且核心成员单位注册在北京的比例不低于30%。 (四)联盟应在规范管理、产业发展战略研究、发展规划制订、关键技术联合攻关、科技成果产业化资源配置与项目实施、联盟标准化工作促进、行业交流、市场推广、品牌培育等方面开展实质性工作。 二、支持方向 支持联盟规范自身建设,开展跨界协同创新,提升对国家重大战略、产业发展及转型升级的支撑能力,在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方面开展实质性促进工作。项目以后补贴方式支持联盟2015年开展的各项工作。 根据联盟成立时间,将联盟分为培育类和建成类两类分别进行评价和支持。 (一)培育类联盟:指联盟成立时间在3年以下的联盟。 重点支持培育类联盟加强自身能力建设,建立健全联盟运作机制;特别鼓励联盟在产业研究,尤其是跨产业(领域)创新发展及新业态培育方面,开展探索与实践。 支持额度不超过30万元。 (二)建成类联盟:指联盟成立时间在3年以上的联盟。重点支持联盟开展共性技术研究、联盟标准化、科技成果转化及示范应用、跨产业(领域)协同创新、科技金融、区域合作等工作,通过搭建各类专业服务平台,为产业创新发展提供服务,为国家重大战略实施提供支撑。 支持额度不超过50万元。 三、申报方式 (一)申报单位登录“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促进科技专项申报系统”(101.200.232.141/alliance/),申请注册账号,并填写初审信息,上传相关附件材料。受理处对初审信息进行审核。 (二)通过初审的联盟,在线填写《2016年北京市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促进科技专项后补贴申请表》。 (三)提交纸质材料。 (四)按照后续通知要求参加答辩。 四、申报材料 (一)《2016年北京市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促进科技专项后补贴申请表》(附件1) (二)初审附件证明材料(需要上传系统): 1. 联盟协议或章程,必须有联盟成立日期及发起单位签章。 2. 联盟理事长单位、秘书长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高校、科研院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已获得社会组织登记或工商注册登记的联盟请提供相关登记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在提交纸质材料时,需要提供与专项相关的所有证明材料,清单详见附件2。 五、申报受理 (一)申报时间 网络申报时间截止到2016年11月4日16:30,纸质材料报送时间截止到2016年11月7日16:30,逾期不予受理。 (二)材料受理 受理地址:北京技术交易促进中心(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甲49号 北京技术交易促进中心三层。地铁10号线苏州街站D口往南约100米路西;北京市工商局对面) 受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00-11:30 下午13:00-16:30 联系人:马海艳 王娇娇 咨询电话:62577304转838 836 网络申报系统技术咨询电话:82025609 正式上报材料要求:提交原件六份,A4纸打印,同附件一起左侧胶装成册,材料封面和右侧骑缝处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申报单位意见”处单位负责人手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六、注意事项 1.申报单位须无不良信用记录,申报材料内容须真实客观有效,如存在虚假申报等情况,将取消该联盟当年申报资格。 2.联盟成立时间以联盟章程或协议中联盟发起单位的签字盖章日为准,社团法人联盟成立日期以社会团体登记证书上的日期为准。先成立联盟,后又注册为社团法人的联盟,联盟成立时间以联盟章程或协议中联盟发起单位的签字盖章日为准。 3.2015年申报过该专项的联盟,请务必将联盟基本信息表中的联盟名称保持与去年一致,便于系统识别,并自动调用2015年已上传过的初审附件信息,联盟不必重复上传。 4.市科委未指定、授权或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本专项的代理申报活动,代理机构或个人的行为与市科委无关。 特此通知。 附件:
1. 《2016年北京市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促进科技专项后补贴申请表》.doc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6年10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