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科火字〔2020〕1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科技部相关工作要求,加强对外资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指导和服务,推动外资高新技术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服务工作,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以激发市场活力为出发点,以打造公开、透明的外商投资环境为着力点,进一步做好外资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指导和服务工作,稳定外资高新技术企业群体,引导外资企业更多投向高新技术产业。
二、加强政策宣传,推动政策落实落地
面向外资企业加强高新技术企业政策宣传和培训力度,利用线上线下平台组织宣讲、答疑等服务,特别是对涉及疫情防控企业予以重点关注,鼓励更多符合条件的外资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推动实现外资企业对高新技术企业政策的及时知晓、准确落实。
三、提升便利化水平,提高服务质量效率
建立基于网络的快速、便捷管理服务体系,优化管理流程,完善服务体系,加强对外资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动态信息整理与分析,进一步提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
四、加强调查研究,助力企业纾困解难
加强对外资高新技术企业政策落实情况的跟踪评估,分析外资高新技术企业面临的新形势、新特点、新挑战,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加大资源配置力度,推出切实举措,积极帮助外资高新技术企业解决疫情防控与复工复产中出现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