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北京行动纲要》《北京市加快科技创新发展智能装备产业的指导意见》,推动北京市智能制造装备产业发展,加快提升北京市智能制造关键技术装备供给能力,促进产需对接,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经济信息化委)组织开展《北京市智能制造关键技术装备供应商推荐目录(2018)》(以下简称《推荐目录》)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企业条件
企业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二)正常运营3年以上,管理规范,具有良好的资信和公众形象,合法、诚信运营,财务状况良好, 近3年内无重大安全、环保、卫生、劳动、纳税、信贷、质量、知识产权等不良记录。
(三)拥有自主核心技术,装备产品的授权专利不少于6项(发明专利不少于3项)或与关键装备产品相关的软件著作权不少于10项,且近3年内未出现侵权行为。
(四)在所属产业领域影响力大,具有良好的成长性;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和严格的管理制度;可以探索采用新的服务模式和机制,促进智能制造的规模化应用。
二、申报产品条件
申报产品应属于高档数控机床与工业机器人、增材制造装备、智能传感与控制装备、智能检测与装配装备、智能物流与仓储装备五种智能制造关键技术装备(参考附件1),具有一定的技术先进性和市场占有率,且符合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方向。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产品将优先入选:
1. 国家先进装备制造业重点领域首(台)套产品;
2. 国家、北京市自主创新产品;
3. 国家单项冠军产品;
4. 国家高新技术产品;
5. 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
三、工作程序
(一)申报单位填写《北京市智能制造关键技术装备供应商申报书》(详见附件2),并报送至市经济信息化委智能装备处。
(二)市经济信息化委负责组织开展评估工作;评估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编制形成《北京市智能制造关键技术装备供应商推荐目录(2018)》,对外正式发布,《推荐目录》有效期为3年。
四、工作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于2018年10月31日前,将《北京市智能制造关键技术装备供应商申报书》(纸质文件一式五份和电子档光盘)报送市经济信息化委,逾期将不予受理。
(二)列入《推荐目录》的装备供应商应定期向市经济信息化委报告企业经营情况,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三)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五、《推荐目录》的使用
列入《推荐目录》的核心装备供应商,享有以下优先权:
(一)优先推荐参与国家智能制造专项、北京市“智造100”工程、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资金项目。
(二)优先推荐与北京市有智能制造技改升级需求的企业对接。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57587792;63266510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6号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智能装备处624室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