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
根据科技部火炬中心《科技部关于开展2015年度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免税审核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为更好的落实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税收优惠政策,促进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发展,经研究,开展2015年度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免税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免税审核的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需按照《通知》要求,认真核实本孵化器财务、场地、在孵企业等信息,完整填写“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免税申请表”(附件1),提交至并提交所在区县科委,并附相应证明材料。
二、各区县科委负责对本地区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免税事项进行严格审核,并于2016年5月11日前将本地区符合税收减免条件的国家级孵化器提交的“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免税申请表”和“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免税确认表”(附件2)汇总后报送市科委。
三、各区县科委须对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提交的“国家级孵化器免税确认表”、“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免税申请表”及相应的证明材料做好存档,以备科技部对提供的免税名单进行抽查复核。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高晓钟
联系电话:010-64843991
报送材料地址:北京创业孵育协会(朝阳区安翔北里11号北京创业大厦A座);
特此通知。
附件:
1.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免税申请表.doc
2.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免税确认表.doc
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 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117号).doc
4. 《科技部关于开展2015年度国家级科技企业 孵化器免税审核工作的通知》.pdf
北京市科委
2016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