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大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与防范”重点专项2017年度项目申报要求的通知

时间:2017-08-02 浏览:23次 来源: 市科委社发处
 
 

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智能机器人等重点专项2017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17〕213号)要求,为做好“重大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与防范”重点专项项目的组织及推荐工作,现将专项申报及报送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有关单位严格按照《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干细胞及转化研究等重点专项2017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要求进行申报。

二、请各单位结合本单位的优势和条件,首先进行网上填报,将网上生成的项目预申报书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注意加盖公章的地方有申报书封面、联合申报协议、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诚信承诺书等),将项目预申报书(四套)报送至北京生产力促进中心(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中路31号生产力大楼B座8层816室),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4日 16:00。

特此通知。

(联系人:姜晓、孟祥文,联系电话:82006047,82006045)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7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