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成果转化基地认定管理办法》(京科发[2012]381号)的规定,经组织答辩、专家评审和现场查验,提出拟认定12家北京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名单,现予以公示。
单位和个人对结果有异议的,请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提出异议应以事实为依据,内容具体详细,并尽可能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对于单位和个人反映的问题,我们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异议材料请签署联系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特此通知。
联系人:吴志萍;联系电话:66173732
附件:2016年北京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成果转化基地拟认定名单.doc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7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