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加快推进我市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按照《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关于开展2018年度天津市绿色工厂、绿色园区创建工作的通知》(津工信节能〔2018〕6号),现<span 仿宋_gb2312"="" mp="">开展2018年度天津市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申报工作。
请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参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推荐第三批绿色制造名单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18〕257号)中相关要求,推荐本区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于2018年11月30日前将申请材料(含推荐文件、自评价报告、第三方评价报告)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委节能与综合利用处。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并随附电子版材料。已申报国家第三批绿色制造名单的单位无需再次申报。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将委托专业机构对绿色工厂、绿色园区建设工作进行审核,确定2018年度天津市绿色工厂、绿色园区名单向社会公布,并按照《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关于“十三五”期间天津市节能与工业绿色发展先进单位创建奖励政策的通知》(津工信节能〔2018〕5号)落实奖励政策。
请有关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纳入国家第一、二批绿色制造名单的园区和企业,报送2017年度和2018年上半年绿色制造水平指标。符合绿色制造评价要求的,纳入2018年度天津市绿色工厂、绿色园区名单;不再符合要求的,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将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报送有关情况。
特此通知。
2018年11月7日
(联系人:市工业和信息化委节能与综合利用处 王亮
联系电话:83605973;
传真:23306888)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