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大气污染成因与控制技术研究等重点专项2018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17〕376号)要求,为做好“水资源高效开发利用”、“典型脆弱生态修复与保护研究”、“深地资源勘查开采”、“海洋环境安全保障”、“公共安全风险防控与应急技术装备”“绿色建筑及建筑工业化”重点专项和“大气污染成因与控制技术研究”试点专项项目的组织及推荐工作,现将专项申报及报送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有关单位严格按照《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大气污染成因与控制技术研究等重点专项2018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下载地址http://www.most.gov.cn/mostinfo/xinxifenlei/fgzc/gfxwj/gfxwj2017/201712/t20171212_136764.htm)要求进行申报。
二、请各申报单位首先进行网上填报,将网上生成的项目预申报书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将项目预申报书(纸版1套及电子版)报送至北京生产力促进中心(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中路31号泰斯特大厦B座8层816室),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31日下午16:00,逾期不再受理。
三、根据科技部《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典型脆弱生态修复与保护研究等重点专项2018年度定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17〕370号)要求,我委不负责如下3个专项2018年定向项目的组织推荐工作,请申报单位按照指南要求通过相应推荐单位申报:
(一)“典型脆弱生态修复与保护研究”重点专项2018年度定向项目1.东部城市化地区生态安全保障及海岸带生态修复技术1.1雄安新区生态基础设施及生态安全格局构建技术。由河北省科技厅组织申报。
(二)“海洋环境安全保障”重点专项2018年度定向项目1.海洋环境灾害及突发环境事件预警和应急处置技术1.1渤海生态环境保护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由环渤海三省一市科技厅组织项目申报,示范所在地政府需协调落实相关政策和经费配套措施,保障示范系统长期有效运行。
(三)“公共安全风险防控与应急技术装备”重点专项2018年度定向项目1.刑事执行监督控制技术研究,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司法部、教育部、中国科学院组织申报。
特此通知。
联系人:姜晓、孟祥文,联系电话:82006047,82006045
市科委社发处
2018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