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0年工业节能诊断服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6-02 浏览:44次 来源:节能与综合利用处

各区工业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节能服务机构,各工业企业: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工业节能诊断服务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20〕107号)要求,为持续提升工业能效水平,促进企业降本增效,现将我市2020年工业节能诊断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任务目标

2020年我市主要针对制造业工序工艺、重点用能系统、关键技术装备等领域组织开展节能诊断服务工作。已获得市级和国家级绿色工厂的企业,原则上应纳入节能诊断企业名单(2019年已进行节能诊断的绿色工厂除外)。鼓励园区为区域内企业提供全覆盖节能诊断服务。

二、组织实施

(一)节能诊断服务机构申报。鼓励我市有公益性服务意向,业务强、资质优、信誉佳,特别是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工作经验丰富的第三方服务机构等市场化组织申报节能诊断服务机构,填写《2020年度节能诊断服务市场化组织申请表》(附件1),于6月4日前反馈至我局。鼓励工信部2019年节能诊断服务机构、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评价中心、绿色制造第三方评价机构、绿色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申报并优先列入我市节能诊断服务机构 。

(二)明确节能诊断服务意向企业名单。各区工业主管部门对有意愿进行节能诊断的企业进行摸排,确认接受节能诊断服务的企业及对应提供服务的机构,各市场化服务机构也可自行联系相关企业,于2020年6月20日前向我局提交《2020年度节能诊断服务意向企业名单》(附件2)。各机构在开展节能诊断服务前应与我局签署节能诊断服务任务书(机构须承诺对任务书内的服务内容不收取费用)。

(三)做好节能诊断服务。我局将组织节能诊断服务机构按照《工业企业节能诊断服务指南》及重点行业节能诊断服务指南要求,为企业提供节能诊断服务,并适度同步开展节水、减排等诊断服务,完成企业节能诊断报告。启动阶段,将采用网络会议、现场会、经验交流分享等方式开展动员部署,明确工作要求,细化服务方案,推动企业积极接受节能诊断服务。任务完成后,节能诊断服务机构应及时通过工信部工业节能诊断服务平台(从绿色制造公共服务平台网站www.gmpsp.org.cn进入)报送结果。我局将利用公共服务平台定期调度节能诊断服务工作进展,并从诊断数量、完成质量、数据填报、企业反馈等方面对节能诊断服务任务进行验收。

三、工作要求

(一)节能诊断工作是国家下达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请各

区工业主管部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工业节能诊断工作。

(二)确保自愿参与。节能诊断服务遵循企业自愿参与原则,不得对企业造成额外负担。企业接受节能诊断服务任务书规定服务内容后,有后续技术咨询或改造提升等附加需求的,可以与有关机构另行协商开展延伸服务。

(三)鼓励企业充分利用节能诊断成果开展节能节水技术改造项目,对根据节能诊断建议实施节能改造的企业,在节能绿色化改造项目、建设绿色制造体系等工作中予以优先支持。

(四)各节能服务机构应于2020年11月2日前完成工业节能诊断工作,并提交每家企业节能诊断报告(纸质版2份,电子版1份)至我局。

特此通知。

 

(联系人:王俊邦;联系电话:55578373 电子邮箱:wangjunbang@jxj.beijing.gov.cn)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0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