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众创空间备案的通知》(冀科高函〔2020〕95号)要求,省科技厅近期开展了省级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的认定备案工作。经过归口管理单位审核推荐、行业专家评审,现将通过评审拟予省级认定的20家孵化器和省级备案的43家众创空间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2月10日至16日。
对拟认定单位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科技厅反映,并提供相关证据,逾期不予受理。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请署明真实姓名并附联系方式,不受理匿名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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