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申报第五批制造业单项冠军和复核第二批制造业单项冠军的通知

时间:2020-05-08 浏览:34次 来源:

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制造业单项冠军的工作部署,结合《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工信部产业〔2016〕105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我市现组织开展第五批制造业单项冠军遴选和第二批制造业单项冠军复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第五批制造业单项冠军的条件及相关要求

        (一)申请条件

        1.单项冠军示范企业:符合《实施方案》规定的示范企业9项申请条件的企业可自愿申请。

        2.单项冠军产品:除“特定细分产品销售收入占企业全部业务收入比重在70%以上”不作要求之外,其他条件同单项冠军示范企业。

        3.支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成长为单项冠军。年销售收入4亿元以下的企业,如申请单项冠军,应为已入选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二)突出“补短板”。企业产品如属于关键领域补短板的,需在申请书中作出说明。

        (三)细分产品界定。申请企业应准确填报产品名称,填报产品类别原则上按照《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8位或10位代码填报,难以准确归入的应符合行业普遍认可的惯例。

        (四)申请材料类别。申请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填写《企业申请书》(见附件1),申请单项冠军产品填写《产品申请书》(见附件2);同一企业不得同时申请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和单项冠军产品,申请单项冠军产品类的只能申请一个产品。

        (五)其他材料要求。企业根据《实施方案》和有关要求提供的说明材料,须对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二、第二批制造业单项冠军复核工作安排

        根据《实施方案》关于动态管理的要求,每3年对入选单项冠军进行一次评估复核,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公布的名单中予以保留,对不符合条件或未提交复核申请材料的企业从名单中予以撤销。

        第二批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及冠军产品企业请填写《复核申请表》(见附件3);第二批培育企业如自评达到示范企业条件的,可另行提出晋级为示范企业的申请,按新申请第五批单项冠军程序和要求进行。

        三、报送时间和方式

        (一)申报方式。

        申报采取网上填报与纸质报送相结合的方式。网上通过制造业单项冠军在线报送系统(地址:dgb.cfie.org.cn,相关功能模块将于近日开放)统一申报。由企业按照《实施方案》和有关要求列明的申报材料,在线填写并上传相关材料;纸质申报材料及复核材料请报送至各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并确保纸质材料和系统填写材料的一致性(具体填报和审核方式参见报送系统主页说明)。

        (二)截止时间。

        请各有关单位不晚于2020年6月22日前(最终截止时间和材料要求以各区具体要求为准),将相关纸质材料报送至各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专此通知。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0年5月8日

        (联系人:邹根红、陈欣;联系电话:55578179、555781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