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等五部门《关于开展2016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第二批)清算及充电基础设施奖励补助资金申报的通知》(财办建﹝2017﹞92号)文件要求,现对我市拟推荐申报2016年度中央新能源汽车补贴资金车辆(第二批)相关信息予以公示,公示5天,公示期为2017年10月25日至2017年10月29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拟推荐申报车辆有异议,可以书面(实名)形式向市新能源汽车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凡匿名提出异议和超出公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市新能源汽车联席会议办公室 66173526
附件:北京市推荐申报2016年中央新能源汽车补贴资金车辆(第二批)信息表.xls
北京市新能源汽车联席会议办公室
2017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