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关于申报2018年度国际科技合作专项共建联合实验室工作任务的 通知

时间:2018-06-05 浏览:31次 来源: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我市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以全球视野谋划和推动科技创新,提升全市国际科技合作水平,推动“高精尖”产业发展,采取奖励性后补助的方式,对共建联合实验室工作任务进行支持。现就2018年度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支持内容

支持我国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和企业等与相关国家机构合作,围绕重点领域、推动建立联合实验室,构建双向合作交流机制,促进联合研究、科技人才交流与培养、先进适用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等。一是布局海外,支持北京具有领域优势和良好技术基础的机构,在海外建立一批联合实验室,带动技术、标准、产品等出口;二是引智入京,推动我市创新主体与国际顶尖机构对接,在京成立高水平联合实验室,积极参与国际大科学计划,开展关键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应用研究。

二、支持方式

资金主要用于实验设备购置、实验环境测试、国际合作交流等方面。

三、支持对象

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和企业等,并鼓励企业与科研单位联合申报。

四、支持条件

1、机构性质:在北京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的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和企业等;

2、信用等级良好:申报单位应符合市科委信用管理要求,无不良诚信和违法记录;

3、布局领域:新一代信息技术、集成电路、医药健康、智能装备、节能环保、新能源智能汽车、新材料、人工智能、软件和信息服务及科技服务业等;

4、机构影响力:在业界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具有相应对外合作渠道和合作能力、科研条件和研发实力;

5、合作内容:联合实验室合作内容具体、阶段目标明确,合作方案合理可行,技术指标可考核;能有效利用海外科技创新资源,促进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能与产业和应用需求紧密结合,能形成知识产权或相关技术标准;

6、资金投入:对联合实验室已有资金投入或有明确的资金投入计划及资金来源;

7、合作基础:双方已签订有相关合作协议或意向书(在生效期内),并包含知识产权相关条款;协议中应明确双方将为联合实验室配套的相应资源;人员配置完善,中外高层次专家比例合理;

8、成效显著:通过联合研究,推动基础研究或行业关键技术取得突破,已产生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未来研发计划清晰明确、并具备可行性,预期经济和社会效益特别明显。

五、评定程序

工作任务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照“公开征集-资格审查-专家评审-主任办公会审定-网上公示”的流程进行。

六、经费安排

工作任务资金资助采取后补助的方式,一次性拨付支持经费,支持额度按照专家组评审意见进行分档支持,第一档支持额度不超过200万元/项,第二档支持额度不超过150万元/项。支持经费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50%。

七、绩效管理

1、工作任务立项后需连续3年向市科委报送成果进展报告;

2、工作任务经费由承担单位按照《北京市国际科技合作专项管理办法》统筹安排使用,工作任务经费应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检查监督,承担单位有义务配合市科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等部门完成项目绩效评价、绩效审计及绩效跟踪等工作。

八、报送材料

工作任务申报单位依据市科委通知要求,报送申报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申报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申报材料应包括:

1、《国际科技合作专项共建联合实验室工作任务申请书》;

2、企业营业执照(企业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书材料复印件(盖章);

3、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年度会计年度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现金流量表);

4、能够证明联合实验室建设成效的相关附件材料(合作协议、外籍专家简历、获得外方政府资助的证明文件等)。

请项目申报单位认真填写《国际科技合作专项共建联合实验室工作任务申请书》,打印一式7份,签字盖章后与附件材料一并于2018年6月25日18:00前报送至受理单位,电子版请发送至bjkwhzc@bjkw.gov.cn。

联系人:

北京市科委国际合作处:邹凌冰 联系方式:88546387

北京市科委国际合作处:杨颂   联系方式:66153430

九、受理单位

北京市科委国际合作处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路7号院2号楼101室

邮编:100195

电子邮箱:bjkwhzc@bjkw.gov.cn

传真:88546387

特此通知。

附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共建联合实验室工作任务申请书》.doc

北京市科委国际合作处

2018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