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绩效考评办法(试行)》,我委对2010年度认定的北京市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开展了绩效考评工作,通过“以评促建”,提升创新能力。按照会议和现场评审专家的综合评审得分,将参评机构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其中绩效考评结果为“不合格”的机构,进行为期一年整改,整改期间不得以“北京市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名义对外开展工作。现将结果予以公示。
单位和个人对绩效考评结果有异议的,请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通讯地址:海淀区四季青路7号院2号楼,北京市科委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处,邮编:100195)。提出异议的,须以事实为依据,内容具体详实,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对于单位和个人反映的问题,我们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异议材料上请签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相关信息将依法受到保护。
特此通知。
附件:2010年度认定的北京市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绩效考评结果.doc
联系人:张燕宾;联系电话:66156268
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处
2018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