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冀科外〔2019〕10号)相关规定,省科技厅现对2016年、2017年认定的35家省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评估结果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0年8月18日-8月25日。
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科技厅反映,逾期不予受理。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请署明真实姓名并附联系方式,不受理匿名材料。
联系方式:监督评估处 0311-85898673
国际合作处 0311-86251062
根据《河北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冀科外〔2019〕10号)相关规定,省科技厅现对2016年、2017年认定的35家省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评估结果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0年8月18日-8月25日。
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科技厅反映,逾期不予受理。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请署明真实姓名并附联系方式,不受理匿名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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