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北省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办法》(冀科农函〔2018〕15号),省科技厅组织开展了2020年度河北省省级农业科技园区的申报、论证、审核工作,拟认定河北故城等8家农业科技园区为河北省省级农业科技园区。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0年8月17日至8月21日止。
对公示园区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科技厅反映,逾期不予受理。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请署明真实姓名并附联系方式,匿名材料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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