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京津冀基础研究合作专项2018年项目申请期内,共接收项目申请200项。经初步审查、通讯评审、会议评审、京津冀基础研究合作工作第二次联合管理小组会议审定,决定拟资助10项,拟资助总经费600万元。拟资助项目详细信息见附件1。
现将以上项目予以公告。
根据《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及《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市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实行公告异议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认为2018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拟资助项目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均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邮寄材料以邮戳日期为准)提出书面异议(格式见附件2)。以单位名义提出的异议,须写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和详细地址,并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异议,必须写明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和详细地址,并签名。异议处理按照相关规定核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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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