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科技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河北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工作指引》和《省科技厅 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受理河北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备案申请的通知》要求,在各市科技、卫生主管部门和省健委推荐的基础上,省科技厅会同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专家对申报的中心进行了评审,经研究,决定对神经系统疾病、骨科疾病、恶性肿瘤、精神心理疾病、老年病等5家省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予以备案。
请各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及依托单位按照《河北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工作指引》要求,充分发挥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作为临床医学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的重要载体作用,围绕我省疾病防治需求和临床医学研究存在的问题,整合集成临床医学研究资源和创新力量,开展规范化临床研究,推进临床工作科研化,促进医学科技成果普及普惠,为我省医学科技发展和健康河北建设提供科技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