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北京市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教科研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6-07-25 浏览:32次 来源:

  京人社职指发〔2016〕97号

   

   

  各技工院校,有关职业技术学校:

    为进一步推动全市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教科研工作,调动技工教育工作者从事教育教学研究的积极性,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宣传推广优秀教研成果,2016年我局将继续组织开展北京市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教科研成果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材料要求

    (一)参评成果分为课题、论文、教案三类。参评作品须符合北京市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改革和发展方向,突出技能人才培养特色,注重科学性、实效性和可推广性;

    (二)每篇教案或论文的作者不得超过2人。教案类成果可选择一门课的1至2课时,教案标题须写明课程所对应的章节名称;

    (三)同一成果形式每人限报一项,参评人须为成果第一作者;

    (四)报送材料:成果主件和《2016年北京市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教科研成果申报汇总表》(附件1),均以word电子版形式报送。其中,论文类成果应包含题目、摘要、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字数不少于4000字;课题类成果须提交课题研究报告、过程性资料以及课题成果专家鉴定意见。

    二、评选及表彰

    (一)本次教研成果评选活动由北京市职业能力建设指导中心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二)为做好本次评选工作,我们将组织专家对各院校报送的成果进行评选,并对优秀作品予以表彰(评分标准见附件2);

    (三)根据报送情况,拟评出一、二、三等奖若干名,对积极组织教研成果评选活动的院校设立优秀组织奖。

    三、其他要求

    (一)本次评选活动由各校统一组织上报,原则上不接受教师个人申报。请各院校积极组织参评工作并鼓励广大教师踊跃参加,在全市技工教育范围内形成刻苦钻研的教学风气和不断促进教研教改的良好氛围;

    (二)各院校集中上报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20日;

    (三)为保证此次活动的权威性、严肃性,凡参赛作品须为本人原创,对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参评资格。

    联系人:杨洁、冯阔

    联系电话:68313540、68354530

    电子邮箱:bjszjzx@126.com

   

  附件:1.2016年北京市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教科研成果申报汇总表

        2.北京市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教科研成果评分标准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5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