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鼓励职业中介机构开展公共就业服务的职业介绍补贴试行办法》(京人社办发〔2009〕113号)和《关于实施〈鼓励职业中介机构开展公共就业服务的职业介绍补贴试行办法〉有关程序的通知》(京人社市场发〔2009〕197号)文件规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2016年上半年职业中介机构申报职业介绍补贴的社会保险缴纳、职业介绍服务等情况进行了审核。现将拟批准享受2016年上半年职业介绍补贴的职业中介机构及审核合格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北京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反映。
公示时间:2016年8月22日—2016年8月26日
监督电话:64521211 64521233
邮 箱:zhijieke@163.com
附件:2016年上半年申报职业介绍补贴审核合格情况公示表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