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意见》(国发〔2018〕32号),坚持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全国科技创新中心的战略部署,为持续推进双创工作向更大范围、更高层次和更深程度发展,引导北京地区众创空间向专业化、精细化方向升级,现启动第六批北京市众创空间社会征集工作。
一、征集时间
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2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征集标准
申报机构须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由企业、高校院所、国际知名孵化机构、创投机构或其分支机构等牵头成立的,运营管理机构已在北京地区注册成立,众创空间原则上已投入运营1年以上,具备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众创空间定位于服务北京地区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和团队,为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提供支撑,专业孵化模式清晰;
(三)聚焦首都高精尖产业布局,众创空间发挥自身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资源优势,为在孵企业和团队提供垂直产业龙头企业资源对接、创业投融资、技术研发、测试检测、创业教育培训、知识产权评估、注册办公等专业化、精细化孵化服务;
(四)众创空间在北京地区可自主支配场地面积不低于500平米,提供入驻企业和团队使用的办公场地和公共服务场地不低于众创空间可自主支配场地面积的75%,场地面积能够满足创新创业主体需求,提供开放共享式办公设施、宽带接入、互联网资源等基础办公条件;
(五)入驻初创期科技型企业和团队需达20家以上,初创期科技型企业成立时间不超过5年;
(六)由具有创新创业服务能力的专业团队运营管理,创始人或主要负责人具有相关行业经验,运营管理团队至少3名专职人员,聘请至少3名专兼职导师,形成规范化服务流程;
(七)建立完善的运营管理制度,包括在孵企业(团队)筛选机制、毕业与退出机制、信息管理机制等;
(八)隶属于同一众创空间品牌,可在北京市内设置多个场地,允许注册不同运营管理机构,但为避免重复备案,统一规范纳入同一个众创空间品牌,统一指定一个运营管理机构申报备案管理。
三、申报流程
(一)申报机构须填报北京市众创空间申报文本,申报材料统一采取线上填报方式,填报地址:https://jinshuju.net/f/oHbhhz,请认真阅读链接内填报说明,线上填报时间截至2019年2月20日(无需提供纸质材料,纸质材料提交方式另行通知);
(二)符合征集标准的众创空间,联盟秘书处组织进行评审答辩、实地考察。
四、联系方式
申报咨询地址:北京市众创空间联盟秘书处
北京市朝阳区安翔北里11号北京创业大厦A座219
咨询电话:64840867、64853165-501/502/505/506
特此通知。
附件:
北京众创空间联盟
2019 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