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关于转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智能机器人”等重点专项2019年度 项目申报要求的通知

时间:2019-07-16 浏览:19次 来源:

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智能机器人”等重点专项2019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19〕205号)要求,为做好“智能机器人”、“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等6个重点专项项目的组织及推荐工作,现将专项申报及报送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有关单位严格按照科技部《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智能机器人”等重点专项2019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下载地址http://service.most.gov.cn/2015tztg_all/20190621/2950.html)要求进行申报。

二、请各申报单位首先进行网上填报,并将拟寄送专项管理专业机构、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的项目申报书扫描成PDF格式文件;同时由申报单位出具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的承诺函,并制作成PDF文件。

三、请申报单位将上述项目申报书、真实性承诺函PDF格式文件,报送我委相关处室联系人邮箱,具体联系人、截止时间详见附件。逾期将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附件: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智能机器人”等重点专项负责处室及联系方式.xlsx

资管处

2019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