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省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以下简称“省级国合基地”)管理,促进省级国合基地可持续发展,根据《河北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河北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评估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省科技厅将组织开展2018年度省级国合基地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2018年参加评估的省级国合基地为2015年认定的25家省级国合基地。其中包括2家国际创新园、1家国际联合孵化器、4家国际联合研究中心、18家国际科技合作示范企业(名单见附件1)。
二、评估材料提交和审核
请参照《河北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评估办法(试行)》要求填报《河北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评估申请书》(见附件2,电子版请到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官网下载)。
请参评省级国合基地将评估申请材料纸质版(包括《申请书》和相关评估所需材料,一式两份)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提交至组织推荐部门进行初审,并将审核后的材料加盖组织推荐部门公章,于7月20日前(以邮戳时间为准)报送至河北省科学技术厅行政服务中心。未按时报送将视为放弃参加评估。
三、评估方式
2018年度省级国合基地评估工作以审核申请评估材料为主,视情进行现场评估。评估工作由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委托河北省对外科技交流中心组织专家召开专家评审会,由专家组参照评估标准指标体系打分并研究提出专家组书面评估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