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度职业培训补贴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11-16 浏览:19次 来源:

京人社职指发〔2017〕234号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关于印发<促进就业资金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京人社就发〔2010〕110号)和《关于印发<北京市职业培训补贴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京人社能发〔2010〕233号)等文件精神,为确保补贴资金安全使用,市人力社保局将开展2017年度职业培训补贴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北京市职业能力建设指导中心负责职业培训补贴专项检查工作的组织和管理,由北京京懋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具体承办检查工作。

  二、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对2017年度本市城镇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高校毕业生、复转军人和外省市来京务工人员职业培训补贴工作进行专项检查。

  三、各区人力社保局要充分认识专项检查的重要性,全力配合做好检查工作,在接受检查时,应为检查人员提供相应的场所、政策文件及有关资料等必要保障。同时督促辖区内定点培训机构积极配合检查,确保此次专项检查工作顺利进行。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