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失业保险援企稳岗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8〕22号)要求,经有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现将审核合格的18家拟享受继续教育补贴和续签长期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补贴的用人单位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19年3月11日至3月15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设立业务监督电话,如对公示对象有情况反映的,可在公示期间拨打电话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部门反映。
业务监督电话:23357092、83218375。
2019年3月11日
附件:
根据《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失业保险援企稳岗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8〕22号)要求,经有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现将审核合格的18家拟享受继续教育补贴和续签长期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补贴的用人单位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19年3月11日至3月15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设立业务监督电话,如对公示对象有情况反映的,可在公示期间拨打电话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部门反映。
业务监督电话:23357092、83218375。
2019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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