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
为全面推进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科技部于2015年2月启动了第六批共46个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的建设工作,目前已满三年建设期。根据《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办法》要求,现启动国家农业科技园区2018年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科技部2015年2月批准的第六批共46个国家农业科技园区,以及江西上饶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吉林松原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园区名单见附件1)。
二、验收依据
1.《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办法》
2. 各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总体规划
3. 各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实施方案
三、验收流程
1. 验收申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等科技主管部门组织所属园区撰写《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总结报告》,向园区协调指导小组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园区管理办公室)提出验收申请。园区管理办公室委托中国农村技术开发中心(以下简称农村中心)接收相关材料,并对验收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2. 现场考察及视频答辩。由园区管理办公室委托农村中心组织专家对申请验收的园区进行现场考察并组织园区验收视频答辩,对园区的建设情况进行综合评分。
3. 结果公布。对验收通过的园区,由科技部发文公布,给予正式授牌;没有通过验收的,取消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资格。
四、具体要求
1. 请各地方科技管理部门于2018年5月31日前将验收申请函(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总结报告》1份报农村中心,所有文件电子版同时发送至ncs_cyc@most.cn及crtdc_dfc@126.com邮箱。
2. 现场考察和视频答辩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
3.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中国农村技术开发中心:李冬梅、韩志华、李宇飞、杨经学
地址:北京市三里河路54号 邮编 100045
科技部农村司
2018年4月25日
附件1
2018年拟验收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名单
1. 河北石家庄藁城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2. 河北定州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3. 河北沧州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4. 内蒙古锡盟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5. 江苏徐州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6. 江苏泰州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7. 江苏南通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8. 江苏无锡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9. 江苏连云港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10. 宁波象山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11. 安徽阜阳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12. 安徽马鞍山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13. 安徽滁州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14. 安徽池州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15. 安徽淮北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16. 江西丰城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17. 江西赣州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18. 江西萍乡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19. 山东临沂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20. 山东德州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21. 河南郑州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22. 河南新乡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23. 河南兰考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24. 湖北荆门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25. 湖北十堰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26. 湖南湘西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27. 湖南怀化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28. 湖南常德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29. 广东河源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30. 重庆丰都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31. 重庆潼南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32. 四川内江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33. 四川南充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34. 贵州安顺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35. 贵州黔南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36. 贵州黔东南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37. 云南玉溪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38. 云南滇中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39. 陕西汉中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40. 陕西咸阳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41. 陕西宝鸡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42. 甘肃酒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43. 甘肃张掖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44. 新疆塔城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45. 新疆克拉玛依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46.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五一农场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47. 江西上饶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48. 吉林松原国家农业科技园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