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认定相关事项的说明

时间:2018-04-17 浏览:19次 来源:

 近日,有中介机构在协助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过程中,打着省科技厅的名义骗取服务费。对此,河北省科技厅声明如下:

  一、河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评审严格按照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要求开展。企业申报、专家评审、国家报备等环节全部在河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系统和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进行,网上全流程痕迹可查,公平公正;申报进展、评审结果及时公开,企业可自主查询,无需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查询;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企业可提请申诉,河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为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全部受理。

  二、省科技厅从未授权、委托或认定任何单位、社会组织或中介机构在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申报过程中提供有偿服务。为顺利开展高新技术企业后备培育工程,按照《河北省高新技术企业后备培育重点服务机构建设工作指引(暂行)》(冀科高函〔2017〕46号),省科技厅支持建设了熟悉高企政策、具有较强创新资源对接能力的53家专业化服务机构。“工作指引”规定,这些机构要履行六项服务任务,省财政科技资金根据服务绩效给予一定奖励性补助,引导它们免费为入库企业开展六项服务。这些服务机构也不具备唯一性和排他性。

  三、各申报企业切勿相信任何机构给出的虚假承诺,谨防以此为由收取不合理服务费。如发现冒用省科技厅名义进行有偿服务、诈骗的,请及时联系河北省科技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