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度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推荐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3-07 浏览:26次 来源:

京科专发〔2020〕25号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着力培育首都青年科技人才队伍,根据《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管理办法》(京科发〔2017〕65号),现就开展2020年度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人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人选范围和名额

在北京地区注册的法人单位均可推荐,其中新型研发机构、“双一流”大学、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或市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等研发机构依托单位推荐名额不超过4名;其它单位推荐名额不超过2名。

已经获得国家级人才计划(含项目、工程)支持的人员,一般不再推荐。

二、推荐人选条件

(一)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事业,忠于祖国,有强烈的事业心,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求实、创新、协作、奉献精神。

(二)聚焦十大高精尖产业,重点支持研究方向属于人工智能、医药健康、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等高精尖产业重点领域或前沿交叉领域的青年人才。

(三)重点支持从事技术创新、应用技术开发和能够推动产学研结合的青年人才,加大对企业人才的支持比例。

(四)对高校和科研院所的人才,坚持非论文导向,重点评价其从事项目的实用性和转化前景。医疗机构的人才,应具有较高科研水平,且研究的项目有较大的应用或转化前景。

(五)应是单位重点培养对象,具有国际视野,较好的外语口语水平和跨文化交流能力,对有访学经历、国际合作经验较为丰富的,予以优先支持。

(六)人选申报的项目具有前沿性、创新性、实用性,研究成果对我市高精尖产业发展具有推动作用,并有良好的应用前景,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为3年。

(七)对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人才予以倾斜。

三、资助方式

通过项目资助的形式,为青年科技骨干牵头承担科研项目提供支持。

四、推荐程序

(一)推荐人选填报信息

请于3月16日后,通过“北京市科技人才管理信息系统”https://mis.kw.beijing.gov.cn/rsc/ 进行填报。系统使用方法参见“北京市科技人才管理信息系统使用手册”,注册登录后在首页下载。请如实填报信息,上传相应附件,并提交推荐单位审核。

(二)推荐单位审核

单位审核推荐人选信息,对人选进行排序后提交至市科委。系统提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10日(星期五)下午5:00,其后系统将自动关闭提交功能。

五、推荐材料及要求

(一)《2020年度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推荐汇总表》

(二)《2020年度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推荐表》

均只需提交电子版。系统状态为“市科委审核通过”,方可下载打印,需签章齐全,规范填写日期,扫描后上传至系统。

(三)附件材料

在表格中填报的奖励、荣誉、承担的重大项目等材料,需原件扫描,并上传至系统。

报送材料不得涉及国家和商业秘密。

六、咨询方式

010-55577979,55577982,bafea@kw.beijing.gov.cn(政策咨询)

010-82002898(报送材料咨询)

010-58858688-830(信息系统技术支持)

被推荐人也可通过“北京市科技人才管理信息系统”咨询。

特此通知。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0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