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人社法发〔2018〕236号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劳动局,局属各处室、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市人力社保领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政策法规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人社厅函〔2018〕270号)的安排部署,决定在全市人力社保系统开展法治知识竞赛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举办全市人力社保法治知识竞赛,深入宣传十九大精神、宣传宪法和人力社保领域法律法规,带动全市人力社保系统干部职工深入学法,进一步提升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全面展示人力社保系统工作队伍良好形象,在全社会营造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不断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和法治人社建设。
二、活动主题
弘扬宪法精神,推进法治人社建设。
三、活动时间
2018年11月21日至2019年2月28日。
四、活动形式
竞赛活动包括人力社保系统竞赛和网络答题。
(一)人力社保系统竞赛
选拔阶段:2018年11月21日至2019年1月上旬,各区人力社保局按照通知要求,动员本系统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宪法及人力社保领域法律法规,引导干部群众关心关注法治人社建设,积极参与人力社保普法宣传活动,增强人力社保政策法规的社会影响力。各区人力社保局通过选拨产生决赛代表队(由3人组成,其中参赛队员2人、领队1人),各区选拨赛时间自行确定,参加决赛人员名单于2019年1月上旬报市局法规处。
决赛阶段:2019年1月中旬,拟在市劳动保障职业学院进行全市人力社保法治知识竞赛决赛(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决赛由各区局代表队和市局代表队参加,全市人力社保法治知识竞赛决赛采取现场竞答方式进行(拟定竞赛规则见附件)。
(二)网络答题
2018年12月4日至2019年2月28日,社会公众可关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组织人事报、中国劳动保障报等微信公众号或通过人力社保系统门户网站链接,点击进入“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治知识竞赛活动”栏目参与答题。市局将适时转发各区公众参与答题率(本区参赛人数÷本区人口总数),公众参与答题率作为评选优秀组织奖的重要依据,网络答题结束后,市局将对各区公众参与答题率进行排名并予以通报。
五、竞赛内容
试题内容以宪法和人力社保领域法律法规为主,相关政策及其他法律通用知识为补充,竞赛选拔、决赛阶段使用人社部下发的统一命题(人社部拟于11月下旬公布)。在竞赛活动期间各区人力社保局可结合本区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
六、活动组织
为确保活动有序开展,成立“全市人力社保法治知识竞赛”组委会(以下简称“组委会”),牵头组织法治知识竞赛各项工作,具体组成如下:
主 任:孙美玲 市人力社保局副局长
执行主任:陆晓播 市人力社保局副巡视员
副 主 任:庄仪青 市人力社保局法规处处长
董小华 市人力社保局宣传中心主任
黄志远 北京劳动保障职业学院办公室主任
成 员:法规处、宣传中心、劳动保障职业学院、办公室、人事处、机关党委、劳动关系处、就业促进处、职工养老保险处、工伤保险处、基金监督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职业能力建设处、人力资源市场处、劳动监察处、调解仲裁处、人才中心、劳服中心、社保中心、电话咨询中心、信息中心等单位负责同志。
组委会下设协调组、命题组、裁判组、宣传组、保障组五个工作组,具体职责如下:
1.协调组:负责竞赛活动的统筹协调和具体组织,指导各区人力社保局选拨赛。(责任单位:法规处、宣传中心)
2.命题组:负责竞赛题库的设置,题库包括必答题、抢答题、风险题三种类型。(责任单位:法规处、劳动保障职业学院)
3.裁判组:负责对竞赛答案的全面性、准确性作出最终裁判,评选“优秀选手”。(责任单位:法规处、组委会成员单位)
4.宣传组:负责竞赛活动的宣传工作,通过报纸、网络等媒体对竞赛活动进行宣传报道,在局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平台设置竞赛活动专题链接,做好竞赛活动图片、视频等资料的搜集和整理并在局“两报一刊”等宣传平台发布相关信息。负责与全国竞赛组委会宣传报道组的对接,负责参加全国竞赛期间宣传图片、视频资料的整理和制作。指导各区人力社保局做好新闻宣传报道工作。(责任单位:宣传中心)
5.保障组:负责决赛现场的布置,包括布景、搭台、照像、录相等,布置抢答、计分设备,安排计分、场务等保障人员,确定并邀请主持人,负责本次竞赛活动各项服务保障。(责任单位:法规处、宣传中心、劳动保障职业学院)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法规处,负责组委会日常工作;宣传中心负责竞赛活动网络答题的组织协调工作;劳动保障职业学院负责全市人力社保法治知识竞赛决赛现场的组织保障工作。
七、参赛人员
参赛人员应为市人力社保系统干部职工。各单位甄选业务素质精、记忆能力强、语言表达好、普通话流利、形象气质佳的优秀选手备赛,通过优中选优组建决赛参赛队。各区人力社保局参赛队领队原则上由主管领导担任,并视情确定预备参赛队员。
八、奖项设置
本次竞赛以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根据参赛队决赛成绩评选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根据网络答题和竞赛组织情况设置“优秀组织奖”6名,对获奖代表队和优秀组织奖单位颁发奖牌和荣誉证书,设置“优秀选手奖”,对参加决赛的选手由评委现场评选出“优秀选手奖”10名,并为获奖选手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比赛结果纳入年度依法行政考核,作为市局专项考核加分项。
九、指导监督
组委会根据工作需要,对各区选拔赛和宣传工作进行指导。同时,为确保竞赛公开公平公正廉洁,局机关纪委负责对竞赛活动进行监督。
十、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人力社保局要高度重视此次竞赛活动,要站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高度充分认识此次竞赛活动的重要意义。要抓好组织工作,精心策划,确保竞赛活动顺利开展,产生实效。各区人力社保局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明确责任分工,研究制定本区竞赛实施方案。
(二)做好活动保障。各区人力社保局要指定专人负责联络竞赛各项事宜,做好经费物力保障,可通过图书、网络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试题及参考答案。
(三)提升宣传效果。各区人力社保局要加大宣传力度,在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平台设置竞赛活动专题链接,积极组织本系统干部职工和辖区内社会公众参与网络答题。注重宣传实效,杜绝形式主义,真正使竞赛答题过程成为生动普法过程,深入推进人力社保系统学法工作,不断提高人力社保政策法规的知晓度。
(四)及时报送信息。各区人力社保局于12月3日前将本单位竞赛实施方案和联系人报送 组委会办公室。在活动开展期间,要注重发掘好的经验和做法,做好竞赛活动图片、视频等资料的搜集和整理,每月底前向组委会办公室报送本区人力社保局当月工作动态,组委会将从中择优向有关媒体推荐报道。
附件: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治知识竞赛规则(略)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1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