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辛集)商务局:
为更好的推动我省商贸流通业发展,按照省政府的相关要求,我省创新财政资金支持方式,在商贸流通发展专项资金的基础上,建立了商贸流通发展引导基金。现将基金支持项目的征集要求通知如下:
一、基金投向
主要投向我省农村市场体系、农产品流通体系、商贸物流(含冷链物流)、电子商务(农村电子商务、社区电子商务)、再生资源回收、绿色商场创建等项目。可以与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推荐项目重复推荐。
二、支持方式
1、商贸流通发展引导基金设立若干子基金,由子基金以股权投资的形式投入项目。子基金社会资本出资额为引导基金出资额的1-3倍,具体额度根据基金投向确定。
2、子基金对单个企业投资不超过被投资企业总股本的30%,且不超过子基金总资产的20%,不成为最大股东或最大出资人。
3、子基金投资期限原则上不超过5年,确需超过5年的,按相关程序经全体基金合伙人或股东一致同意后可适当延长,但总存续期限不得超过7年。
三、相关要求
1、各地要做好调查摸底工作,按照基金投向认真筛选项目。基金支持项目的各项手续齐全,项目实施主体企业股权和财务账目清晰。
2、各市商务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本地项目储备库,并填报《2017年度基金支持项目推荐表》(见附件,可以到省商务厅网站下载),于2017年6月20日前报送省商务厅,重要项目可随时推荐。
联 系 人:柳慧楼
联系电话:0311-87909739
邮 箱:sctsw@126.com
附件:2017年度基金支持项目推荐表
河北省商务厅
2017年5月26日